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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创局  发布时间:2019-09-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0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精神,积极做好2019年国有企业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稳就业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最大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放在“六稳”的第一位。高校毕业生是国家重要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国家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始终摆在就业工作首位。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从宏观政策层面对就业优先提出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把党和政府的重视关怀转化为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今年以来,我国就业压力仍然较大。一方面,高校毕业生达834万人,数量再创历史新高,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另一方面,受经济结构调整、中美经贸摩擦等外部不确定因素影响,许多用工企业减招、停招,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有所增大。

各级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在稳增长、调结构中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国资委要在所在地党委和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引导所监管企业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职工队伍结构,带头努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

各级国资委要继续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招工用人制度。依法禁止招录环节的就业歧视,推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全面落实。二是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入口关。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建立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做好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及时在相关政府网站及本企业网站发布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相关信息,提高招录工作的透明度。三是用好校园招聘主渠道。支持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进校园专项服务,组织更多专业化、小型化的定向或专场招聘会,主动做好宣传,提高人岗匹配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充分就业。四是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结合产业特点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引导毕业生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方向,到高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就业。五是完善高校毕业生走向基层的服务保障机制。贯彻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工作,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工作,进一步完善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的办法,畅通和拓展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渠道。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好重点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高校毕业生招收工作

各级国资委和国有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以及援藏援青援疆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帮助促进重点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就业服务,将企业用工与扶贫和援藏援青援疆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努力挖掘和提供一批有一定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并且符合当地特点的岗位,使就业岗位与求职毕业生更加精准匹配,以就业带动脱贫。

四、做好数据统计及报送工作

(略)

【责任编辑: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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