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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文章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02

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总结了“中国之治”13方面的显著优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未来三十年提供了明确的奋斗路线图,是迈向“中国之治”新境界的重要里程碑。全会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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