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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集团全面自查整改 建立长效机制 持续加强参股经营投资管理

文章来源:国企改革  发布时间:2021-06-03

2020年3月,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参股经营投资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后,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集团)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国资委决策部署,在全面落实参股经营投资自查整改专项工作要求的同时,建立起参股经营投资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取得积极成效。

系统谋划,为全面落实提供有力抓手。

一是定标准。对国资委参股投资经营相关要求进行系统化梳理,结合企业实际,逐项转换成可衡量的风险隐患排查与评价指标,形成包括政策风险、股东权益风险、财务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其他风险6个风险大类18个风险要素,并将各风险要素按影响程度和可能性明确I类(红色)、II类(黄色)、III类(绿色)三个风险等级具体评价标准。二是分类管。根据风险要素评价等级标准,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参股经营投资项目确定分类管理措施。对风险程度最高的I类风险(红色)项目,要求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在按月推进整改的同时密切排查新的风险;对II类风险(黄色)项目,要求分析原因并制订风险预测和应对方案,每季度上报风险变化与应对情况;对暂未发现问题的III类风险(绿色)项目,每半年对照各项风险要素进行一次自查。三是建机构。为切实保证此项工作层层落实,在集团层面和所属各层次投资主体分别建立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组长、投资管理部门和风控部门等共同参与的投资风险管理工作机构,通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专项工作机构,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压实责任,专项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7月,中盐集团38家参股投资企业共自查出93项I类(红色)和II类(黄色)风险问题与隐患,根据风险定级标准,确定20家I类(红色)风险企业和7家II类(黄色)风险企业。在集团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工作机构的指导和督促下,所有风险要素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按计划持续推进落实整改。截至2021年4月底,20家I类(红色)风险企业中有18家经过整改已下调风险等级,除2家I类(红色)风险企业因法律程序暂时未完全解决外,无其他符合I类(红色)风险等级的企业。7家II类(黄色)风险企业已制订清退计划,积极开展清退,其中2家已完成退出。对于自查中较为普遍的国有产权登记不规范、企业党建工作不健全等问题,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整改行动,已全部完成整改。

抓长抓实,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国资委相关规定,修订完善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预防问题与风险发生。实施动态管理,各级子企业全部建立参股投资经营项目基本信息台账、风险要素排查台账、整改措施督办台账。在集团投资项目风险管理工作机构的督导下,根据三级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分别按月、季、半年开展定期排查与整改。根据参股经营投资“保留、观察、退出”标准进行动态考核、评估,实施动态化长效管理。下一步,中盐集团将持续落实好投资项目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参股经营投资管理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的动态监管,把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参股经营投资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断提升参股管理水平,推进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王占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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