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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推动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文章来源: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2-16

中核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把强化对改革工作的考核作为狠抓改革推动、务求改革实效的重要手段,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中核集团举办深化改革专项培训

建立三维立体改革考核体系 把好改革发展“方向盘”

针对重点改革任务制定专项考核方案,中核集团建立了三维改革考核体系。

以专项考核靶向发力。制定印发中核集团改革三年行动考核实施方案,结合国资委重点改革任务考核指标,对阶段性和总体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与成员单位目标考核激励体系(MKJ)挂钩,将深化改革作为领导班子述职重要内容。设立专项考评机制,采用督办、评估等多种方式,推动和促进改革取得实效。

以MKJ考核纵向深入。将改革三年行动作为重点任务指标纳入MKJ,把推动改革发展成效与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薪酬等建立有效关联,改革创新考核指标权重达到15%,设立“核盈共享计划”和专项奖励基金。各二级单位做好压力传导,比如中国原子能针对重点改革任务加大考核力度,以补充协议形式明确“如任务未能完成扣减主要领导15万元”,通过“军令状”提升考核落实“加速度”。

以部门考核横向推动。聚焦改革重点任务和管理效率提升目标,将重点改革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实现部门绩效目标与集团公司发展目标高度一致。通过开展多维度测评,使考核绩效目标贯穿过程管控全流程。

健全“三位一体”推进机制 形成狠抓实效“助推器”

中核集团着力打造“三位一体”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坚决避免“纸面改革”“数字改革”。

加强督导督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由每位党组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对于行动迅速、真抓实干的单位予以表扬和宣传;对进展较慢的7家单位,由纪检监察组组长、集团公司分管负责同志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总部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印发督办函。

纳入监督巡视。建立纪检监察组和重点监督单位协调联动监督机制,将深化改革工作列为党组巡视监督重点,今年以来,已对71家成员单位和12个总部部门进行了巡视,结合“回头看”定期检查整改成效。通过审计工作,将“两非”处置等工作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保依法合规开展。

构建荣誉体系。通过选优评优,形成推动改革创新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设立管理创新创效奖、业绩突出贡献奖、深化改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荣誉项目,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开展管理创新成果评审,促进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通过“三位一体”改革工作推进机制,能够有力确保到今年年底前完成“保70%争80%”的工作目标。

中核集团召开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

推进“精细化”管理模式 做好组织保障“加油站”

中核集团充分发挥改革办作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对改革任务实施“精细化”管理。

着力完善考核协同体系。总部部门对各二级单位进行考核;综合部对总部部门改革督办任务进行考核评分;改革办综合提出总体考核结果;经营管理部将考核结果分别纳入总部部门绩效考核及各二级单位MKJ考核;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应用到个人及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

着力健全制度保障。持续完善改革考核制度和指导意见,已修订、新增制度24项。其中,针对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以《加快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主体,配套“三能”机制建设为辅的“1+15”制度体系;针对科研院所改革,持续优化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全面评估计划完成率、员工满意度等重点内容。制定印发《中核集团所属科研院所薪酬改革的指导意见》,持续建立健全长效化评估机制。

着力搭建信息化平台。组织开发中核集团改革三年行动线上督办系统并上线运行,对进度滞后的任务实现可视化预警,结合月例会工作机制,及时进行提醒和督办,保障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殷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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