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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综合局    发布时间:2018-09-10

国资厅发综合〔2018〕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0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精神,积极做好2018年国有企业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稳就业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最大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就业是永恒的课题,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生活,任何时候都要抓好。高校毕业生是国家重要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国家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始终摆在就业工作首位。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要转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更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更多挑战。一是压力更大,2018年高校毕业生达到820万的历史新高,同时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二是要求更高,党的十九大提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劳动者的诉求进一步提高,对就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政策,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就业质量。

各级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在稳增长、调结构中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使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政策措施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国资委要在所在地党委和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引导所监管企业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职工队伍结构,积极储备人才,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带头努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为社会就业和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

各级国资委要继续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一是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入口关。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建立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做好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相关信息,要在本企业网站开辟招聘专栏,提高招录工作的透明度,对拟录用人员应进行公示并明确监督渠道,推动实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二是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结合产业特点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引导毕业生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方向,到高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就业。三是引导高校毕业生走向一线。贯彻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措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工作,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进一步完善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畅通和拓展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渠道。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好贫困地区高校毕业生招收工作

各级国资委和国有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以及援藏、援青、援疆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帮助促进贫困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针对贫困地区提供就业服务,将企业用工与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对残疾、困难家庭等特殊困难毕业生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努力挖掘和提供一批有一定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并且符合当地特点的岗位,使岗位与求职毕业生精准匹配,以就业带动脱贫,进一步激发贫困地区脱贫的内生动力。

四、做好数据统计及报送工作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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