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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类作品推介须知

文章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8-09-28

推介范围: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发表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

推介标准: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下两期刊发的专题)、新闻访谈(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等。每件作品不可超过6名作者,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要求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为AVI、MOV、MP4、MPEG格式。

推介细则:

1.推介作品须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期间刊发的新闻作品,由各企业总部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负责统一报送。

2.每家单位(指总部)和中央企业媒体联盟理事单位最多可推介30件作品参评项目。同一作者(含合作)的作品不超过2件(组)。

3.报送时需推介材料电子版一份,推介材料由推介表、推介作品组成,推介表填好后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ghcm-zhuchenchen@ghyycm.com,邮件注明“国企好新闻广播电视类”。   

附件:第五届“国企好新闻”作品推介表

【责任编辑:李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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