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库  >  第五届国企好新闻  >  报名入口及说明 > 正文
新闻创客推介须知

文章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8-09-28

推介范围: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自觉为国资国企新闻宣传工作大局服务,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成绩突出,具备不断探索的创新意识、勇于实践的创新精神、影响广泛的创新成果,为推动国企宣传、树立国企形象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新闻工作者。

推介标准:旨在推介在理念创新、手段创新等方面具有重大突破和贡献的新闻工作者,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综合考察被推介人选的政治思想、创新成果、工作作风、业务成绩等。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国资国企新闻宣传工作,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服务。

2.创新成果影响较大。被推介人选须提交近3年2个创新成果案例,包括新闻策划、公关活动、传播方案等,案例要求导向正确,在议题设置、内容策划、作品传播等方面具有大胆的尝试和突破,符合新闻传播规律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影响,获得相关创新奖项或作品奖项的同志优先考虑。

3.综合业务成绩突出。近3年,在本单位或本行业领域内,履职尽责、敬业奉献,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企业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并在本单位或本行业有一定突出贡献。

4.在推荐人选各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员。鼓励在新媒体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在引导和化解网络负面舆情、维护国企良好形象方面积极创新的同志。  

推介细则:

(一)须填写《“十大新闻创客”人物推介表》,《推介表》须盖主管部门章。

(二)须在提交《推介表》的同时,附两篇“创新成果案例”说明材料,材料含基本情况、创新点、社会影响等,每篇不超过2000字,内容须真实。

(三)须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版1份,包括:(1)《“十大新闻创客”人物推介表》;(2)“创新成果案例”说明材料。相关材料请发送至:guoqihaoxinwen2018@163.com。

(四)每个单位(仅限国有企业)推荐1人。

 附件:“十大新闻创客”人物推介表

【责任编辑:李子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