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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压减”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发布时间:2016-11-24

根据座谈会要求,现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压减”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汇报如下:

一、“压减”工作开展情况

自国资委召开“压减”工作专题会和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开展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的通知》后,中国电建先后分别在党政联席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压减”工作专题会上传达贯彻了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成立了以晏志勇董事长为组长的“压减”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分管改革工作的副总经理为组长的工作小组,组织、落实、推进“压减”工作,为开展“压减”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目前开展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6月下旬完成了所属法人企业基本情况的全面调查梳理工作,建立了全级次法人企业台账和重点企业“压减”工作任务台账。

(二)7月下旬召开了第十三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对上半年改革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国企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作出了分析,安排部署了下半年改革工作任务,将“压减”工作纳入深化改革重点工作。

(三)8月中旬研究拟订了《“压减”工作方案》,按年度分解了三年“压减”工作任务。《方案》确定了将管理层级总体上控制在3级以内,产权层级压缩至6级以内,各层级法人户数在现有基础上减少20%左右的工作目标。提出了拟通过采取自行解散注销、破产清算注销、企业吸收合并、企业新设合并、改制为分公司、控股变为参股、无偿划转退出、产权交易退出等8种方式实施法人户数“压减”工作。其中,考虑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须新设一定数量的公司,计划三年减少法人160户(第一年减少50户、第二年减少60户、第三年减少50户),所属法人单位总户数控制在700户以内。8月下旬《方案》经集团公司第三十八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呈报了国资委。

(四)8月底组织召开了“压减”工作专题会,组织16家重点企业就“压减”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提出了严控新设,加快内部整合,加大壳公司、“僵尸企业”、“亏损企业”的清理力度等相关要求,随后向子企业下发了《“压减”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和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面临的现状及问题成因

(一)法人机构和层级现状。

经统计,中国电建共有控股法人机构户数834户。其中:属于集团主业户数667户,占比80%;纳入财务报表728户,占比87%;纳入产权登记770户,占比92%。按产权层级分为8级,其中:4级以内占73%,5级占16%,6级以上占11%。按管理层级分为4级,其中:1级2户、2级92户、3级525户、4级215户。按业务板块分,水电施工占45%,电力施工占28%,水电设计占18%,电力装备占5%,电力设计占3%。二级企业所属法人户数超过15户的有14家,法人总户数为467家,占比56%。

(二)问题成因。

中国电建一直注重贯彻落实国资委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管理层次的要求,基本上实现了“总体3级、少量4级”的目标。但由于历史原因遗留、外部环境所迫、风险防控需要等因素,所属企业法人层级局部偏长、户数总体偏多:

1.中国电建由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而组建,部分企业由于电网辅业管理体制遗留,造成产权链条长、法人户数多,主营业务板块的骨干企业、重要企业的产权层级在四级,下属法人层级相应延长。

2.部分子企业历史遗留集体企业、关联企业和自然人持股企业数量较多(厂办大集体142家,关联企业278家),而且绝大多数与主业企业存在业务关联、人员关联、资产关联,在厂办大集体改革和清理规范职工持股企业过程中,通过依法采取产权界定、资产收购等措施,新进入的法人企业就有190户,约占法人总数的23.5%。

3.随着投资体制改革和商业模式创新,投融资类工程承包、电力投资和房地产项目“一项目一公司”成为行业惯例。中标或投资一个项目,业主或部分地方政府要求在当地注册成立法人企业,甚至同一项目因跨地市也要求设立两家以上法人企业。中国电建下属178户法人基本上属于此类情况,约占法人户数的21.3% 。

4.随着海外经营规模扩大和层次提升,为满足东道国对外资监管的要求,或二、三级企业出于海外经营风险防控、国际税务筹划的需要,设立海外法人机构140户,约占法人户数的16.8%。

5.由于工商注册登记、企业依法破产门槛较高,债权债务清理处置难,离退休人员感情难以割舍等原因,部分子企业对及时注销已没有存在必要的法人企业有畏难情绪。中国电建现有空壳公司、停产歇业、资不抵债企业33户,约占法人户数的4%。

三、“压减”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

根据我们的梳理和分析,总体上看,中国电建对实现压缩管理层级和产权层级的目标是有信心的,但由于所处行业的特殊性,因市场开发、海外经营、商业模式创新、对外合作、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需要,减少法人机构工作的难度极大,主要面临以下两大困难:

(一)存量“压减”难度大。

多数法人单位都是工程施工、投资类项目型公司,因项目履约未完、股权结构复杂、债权债务处理时间长、工商税务注销门槛要求高等因素,短时间内完成“压减”难度非常大。

(二)增量控制难度大。

目前,随着投资体制改革和各种商业模式创新、投融资类工程承包的出现,项目所在地政府或东道国出于招商引资、税收等原因,均要求设立独立法人公司,“一项目一公司”已成为行业惯例,今后新增法人数量控制难度也很大。

恳请国资委对中国电建减少法人户数的工作给予进一步指导和关心。建议明确把压缩管理层级和产权层级定为主要任务,把减少法人户数的指标予以适当放宽,仅限于存量部分;明确因必要的经营活动而新增的法人机构给予适当的认可。同时建议国资委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要求“一项目一公司”的做法予以规范。

下一步,中国电建集团将贯彻落实国资委要求不动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发挥“压减”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小组的指导督促作用,落实目标责任和任务,破解重重困难和障碍,按照经营规模化、组织扁平化、管理现代化、管控效率化的思路,坚定决心,有力、有效地推进“压减”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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