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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工“压减”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发布时间:2016-11-24

根据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开展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135号)通知要求,为实现“提质增效、瘦身健体”,优化管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迅速行动,组织所属各专业公司,在已制定的年度三级以下企业清理计划基础上,再次对全部企业摸底调查,研究制定了 “压减工作”)总体方案。现将“压减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及目标

(一)企业法人户数、法人层级、管理层级总体情况。

截至2016年5月31日,中国化工应纳入并表范围的法人单位598户(含中国化工本部)。法人级次最高为14级,管理级次最高为5级。各级次企业数量请见下表:

法人层级统计表

法人级次1级2级3级4级5级6级7级8级9级10级11级12级13级14级
数量116146863956395612325646112

管理层级统计表

管理级次2级3级4级5级spv及空壳
数量17 179 19416938

(二)“压减工作”目标。

1、总目标。

力争在三年内,通过清理退出股权转让、吸收合并整合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使中国化工法人企业户数减少20%,管理层级压缩到4级,法人层级压缩到10级,确保完成压减工作总目标,使中国化工所属企业布局结构得到优化,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全面提升。

2、具体目标。

计划在压减工作第二年实现管理层级压缩到4级,法人层级压缩到10级的目标。

计划分三年完成企业法人户数减少20%的目标,即在目前法人户数598户的基础上减少120户。压减工作第一年计划完成总压减任务的40%以上,即减少企业户数48户以上;第二年完成总压减任务的30%以上,即减少企业户数36户以上;第三年确保完成总压减工作目标,即三年累计减少企业户数120户。各家专业公司按此比例和进度,完成压减工作目标。

目前,通过上下沟通、共同努力,中国化工“压减工作”第一年的压减企业名单已明确,压减数量为48户,第二年的压减企业名单已有1/3基本确定。中国化工将在推进这些企业清理工作的同时,逐步确定余下应清理企业名单,确保在压减工作第三年完成总压减目标。

二、“压减工作”指导原则和工作组织

(一)指导原则。

压减工作为中国化工未来3年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为确保有效推进,按时按量完成国资委对此项工作的目标要求,中国化工根据国资委的工作指导原则制定了自身压减工作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因企施策,分类处置;目标分解落实;坚持企业为工作主体;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社会稳定;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原则上不再新设三级(不含)以下公司,如确需设立的,必须在原压减任务指标上多压减一户,最终保持压减后总户数目标不变。

(二)工作组织。

接到国资委“压减工作”通知后,中国化工迅速行动,为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了压减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主任配合,各专业公司分管领导主抓落实,并在职能部门、各专业公司层面各指定一名督促落实工作人员,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督促压减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压减方案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压减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三、开展的主要工作

2004年国资委提出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工作以来,中国化工即启动了三级以下企业清理专项工作,并常抓不懈,到2015年底已累计清理企业及长投800多项,同时也固化下一套清理工作措施,包括:

一是要求各专业公司梳理并绘制所属企业组织机构图,并围绕优化组织机构这一目标,制定三级以下企业清理计划;

二是每年初协调专业公司制定当年的清理计划,以此机会让专业公司再次梳理所属企业情况,并摸清难清理企业的主要原因和变化情况;

三是制定奖励制度,按完全清理企业的数量,对清理工作团队进行物质奖励,以激励其积极性;

四是形成由多个专业公司共同参会的例会制度,让他们定期汇报当前清理计划落实情况,经验互相分享,问题共同研究,集团公司协调解决。

由于清理工作已开展多年,中国化工各专业公司对所属企业情况都已比较了解,并且已有初步的清理范围,因此,在本次“压减工作”通知下达时,大部分各专业公司能够较快反馈清理计划,对“压减工作”第一年的计划能够提出具体企业名单。此次“压减工作”,中国化工将依托三级以下企业清理和“僵尸企业”处置等两个专项开展,借鉴此两项工作以往经验,通过清理注销及转让退出、吸收合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实现压减工作目标。

(一)清理注销及转让退出一批。

对于少数产业布局不合理、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和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低效无效企业,积极利用国家有关政策,做好资产的清理变现和职工的安置及再就业,采取依法破产关闭或清算注销,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对于非主业企业,则推动产权转让,实现有序退出。

(二)吸收合并后注销一批。

对于存在同业竞争情况且业务状况良好、未来仍有继续发展计划的,加大内部整合,由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较高的企业,吸收合并同类企业,将被吸收合并的企业法人注销,整合管理,减少管理链条和同业竞争,从而提高相关业务的管理效率和竞争力。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退出一批。

对于非主业的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寻找在该行业有竞争优势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通过引入外部资金合作方式,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并将控制权逐步移交给技术、管理上更有优势的合作方,最终实现从相关行业中退出。

四、制定压减工作激励制度

中国化工制定专门的压减工作激励机制,加强对各专业公司、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主要包括:

奖励对象为压减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

考核对象为专业公司、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

对于在压减工作中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人员,按照清理法人企业户数给予物质奖励;对照国资委的考核方案,对于专业公司、责任单位,将压减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完成压减工作较好的,加2-3分,完成较差的,扣2-3分,并将此项考核要求通知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办,由其负责落实。对专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奖励,由集团公司制定并发放,对具体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奖励,由专业公司制定并发放。

五、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有些在推进国际化过程中,因实施海外并购而形成的企业,增加了法人层级,需要和海外企业认真研究,逐一分析。

二是“僵尸”及特困企业注销或破产中涉及职工安置的问题多、难度大,建议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三是企业清理有些难点主要集中在资金问题上,而企业自身通常资金有限,为了控制清理成本,往往选择非经济手段来清理,使得清理难度较大,时间较长。

四是有些企业通过结构调整,已实施关停和人员转移,实现“止血”,但由于资料不齐全,长期不能办理工商注销,这种情况希望能被认可视同已完成清理。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抓好压减工作第一年拟清理企业名单中企业的清理工作,确保此部分企业的清理按计划完成。

二是在推进已列计划企业的清理工作的同时,与专业公司逐家落实压减工作第二、三年的清理企业名单,尤其是对境外企业,在不影响国际化战略及并购目标实现的同时,尽量对境外其进行压缩整合。

三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实践中试出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在系统内专业公司间介绍推广。

四是根据压减任务完成情况,严格考核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专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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