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集团“压减”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中煤集团“压减”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发布时间:2016-11-24
一、中煤集团管理层级总体情况
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中煤集团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集团管控,深入推进扁平化管理。尤其是近些年煤炭市场严重下行,企业经营困难,中煤集团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强化瘦身健体,努力提质增效。十多年来,公司先后撤并三级企业191户,四级企业261户,五级企业91户,极大压缩了管理层级和企业户数。截止2016年5月底,中煤集团所属法人企业252户。从管理层级看,一级企业两户(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二级企业29户,三级企业166户,四级企业55户,没有五级及以下单位,符合国资委提出的“管理层级控制在3-4级以内”要求。从法人层级看,一级企业1户,二级企业17户,三级企业134户,四级企业95户,五级企业只有5户。法人层级不多,符合国资委提出的“法人层级10级以上企业减少3-5个层级”的要求。
二、瘦身健体、压缩管理层级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集团管控,提升管理效率。近年来,中煤集团强化集团管控,努力压缩管理层级,提升管理效率,突出专业化运营。实施了煤炭销售、煤矿装备制造、矿建施工设计“三大板块集中管控”,推行财务、投资、物资采购“三大业务集中管理”。加快矿建施工、焦化、电解铝“三个收缩”,努力改善资产质量,控制经营风险,在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优化管控模式,压缩管理层级。为实现扁平化管理,中煤集团管理层级设置为三级管理模式。集团总部定位为规划、决策与控制中心,二级企业为利润中心,三级及以下企业为成本中心。根据业务不同,对煤炭生产及贸易板块采取运营型管控,对煤矿装备和矿建施工板块采取战略型管控,对非主业及对外参股企业采取财务型管控。严格限制产权投资层级,严控3级及以下法人公司设立审批程序,确有必要可设立分支机构,达到压缩管理层级、提高办事效率的目的。
(三)深化内部改革,加快业务整合。推进后勤辅业改革,大屯公司等企业内部市场化改革积极推进,龙化公司“三供一业”移交地方,中煤建设集团辅业转换经营机制初见成效。平朔集团与平朔工业公司完成业务重组整合,推进煤电化产业链和能源综合服务业实施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将促进平朔矿区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健全完善公司设立、撤并管理办法,加大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3级及以下公司撤并工作力度。近三年中煤集团共撤销3级及以下公司23个。
(四)积极推进“僵尸”、特困企业清理,确保工作实效。今年以来,按照国资委化解过剩产能、清理“僵尸企业”、特困企业等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梳理、逐户排查,制定治理方案,对接清理目标和完成时限,对于重点单位加大工作力度,与17家二级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2016-2018年关闭退出13座去产能矿井、清理处置36户“僵尸企业”、26户特困企业。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龙化建筑实业公司、中煤华昱(化工)技术研究院等多个企业基本完成公司注销,井东、杨涧、东日升等煤矿关闭退出积极推进,计划年底前完成公司注销。其他30多户工作注销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经过多年持续强化企业管控,中煤集团“压减”工作一直做在前面,取得明显成效,为集团公司扭亏脱困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考虑到企业实际,再压缩法人单位幅度有限,难度很大。一是近年来,严格控制管理层级在4级以内,坚决杜绝5级以下公司,大幅压缩3级以下公司,已极大压减了管理层级和企业户数。二是中煤集团是专业化煤炭企业,采矿权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申请办理难度大,取消法人企业将无法生产。三是中煤集团严格落实国资委去产能、“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清理工作,近三年有合计62户纳入处置范围,继续增加处置法人企业难度很大。四是部分单位涉及法律纠纷、历史遗留问题或受地方政府制约,难以撤销法人。
三、下一步压减工作初步安排
按照国资委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中煤集团结合当前各项工作实际,成立了“压减”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小组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统筹指导企业“压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企业管理部,承担日常工作。按照国资委三项基本压减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分类实施、一企一策、重点跟进,结合去产能、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特困企业等有关工作,力争三年内法人企业20%。2016年计划完成撤销或减少法人企业10户,累计压减比例4%。2017年15户,累计压减比例9.9%。2018年26户,累计压减比例20%。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减”工作,努力提升资产质量。 “压减”工作是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瘦身健体的重要举措,更是中煤集团应对市场冲击、实现扭亏脱困的当务之急。中煤集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压减”工作作为加快结构调整、推动精益管理、提高运行效率与质量、实现提质增效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完成“压减”目标。
(二)紧紧围绕“两商”战略,加快推进内部资源整合。按照集团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两商”并重、效益优先、重点突破、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以调管控、搭平台、配资源、促重组、改机制为重点,坚持战略导向,有进有退,推进企业内部改革,精简管理机构、压缩管理层级,核心、优质资源逐步向战略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积极推进机构改革,继续完善集团管控体系。按照国资委有关部署,继续优化集团管控和组织架构,推行管理扁平化。继续优化设置各管理层级部门设置,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积极探索 “大部制”,实施集中管理。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三供一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布局结构,推动区域资源整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管控模式创新,提高协同效应和管理效率。
(四)结合企业实际,分类分步实施。加快去产能煤矿移交平台,积极争取政策和地方支持,妥善安排人员分流安置。推进效益差、发展前景不佳企业的业务整合,加快内部改革,盘活低效无效资产,择机退出部分业务。对于暂停开展前期工作或缓建、停建的项目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沉淀项目加快处置。积极利用有关政策,加快重组整合和市场出清。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逐步完善压减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强化督促指导。进一步理清所属企业的数量、产权关系、经营状况,及时报送企业月度变更情况。为有效推动所属单位“压减”工作的有序实施,中煤集团将定期跟踪工作进展,开展重点督导,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不定期组织检查,强化监督和责任落实、考核与问责。
四、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央企煤炭去产能工作,国资委牵头组建了去产能平台公司(北京国源时代煤炭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关闭淘汰一批、破产重整一批、重组整合一批煤矿,加快中央企业煤炭去产能业务重组,推动煤炭资源减量重组和资源整合。中煤集团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公司组建,派出董事、监事、高管和多名员工参与平台公司运营管理。自9月1日起,中煤集团接收了国投新集公司16家所属企业,托管了国投煤炭公司21家所属企业,合计37户企业,涉及资产546亿元。托管企业在平台公司过渡后(约2-3年)最终划转中煤集团。未来中煤集团还将接收其他央企的煤炭企业。鉴于后期接收企业的时间、数量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去产能工作本身难度大,若将接收企业纳入中煤集团压减范围,将影响到这些企业在平台公司过渡时间和去产能进展。因此,建议不考虑新接收单位,以中煤集团2016年5月末的存量企业为基础,确定企业压减任务。
五、有关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结合企业实际确定压减指标。考虑到中煤集团近些年已经大幅度压缩企业户数,缩短管理链条,且本身管理层级和法人层级不多,尤其是属于煤炭专业生产企业,证照是否完备合法决定了企业的正常经营资格。因此,恳请国资委按照3年压减15%下达,我们将努力争取完成压减20%。
二是建议协调地方政府支持中央企业人员分流安置。中煤集团多数撤销、注销公司在山西等地,与地方政府联系密切,在财政税务、工商注销、人员安置等方面需要地方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建议国资委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发挥联动机制,给予央企提供支持配合。
三是建议在国有资本收益方面对中煤集团予以倾斜。自2006年以来,中煤集团已累计上交国有资本收益38.8亿元。根据当前煤炭行业困难形势,考虑中煤集团经营实际困难,以及按照国资委统一部署,中煤集团接收国投新集以及托管国投煤炭业务及有关资产等实际情况,恳请国资委考虑给予一定规模的资本金补充,支持中煤集团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