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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动态第13期

    发布时间:2016-11-22

【按】上期专刊介绍了国资委全面启动“压减”工作情况。本期对“压减”工作的一些具体部署,我们再择要刊发,供参阅并请各中央企业贯彻落实。

国资委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

部署“压减”工作

国资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压减”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深入企业调研,督促工作进度。7月26日召开了部分中央企业“压减”工作座谈会,要求中央企业统筹规划,全盘布局,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五位一体”稳妥推进“压减”工作。

一是围绕战略引领抓好“压减”。国资委将印发《中央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明确不同类别中央企业的功能定位。中央企业要根据分类情况,制定落实“十三五”规划,明确今后的发展战略、方向、目标、重点、举措,对下属企业进行进一步的分类,逐级明确发展的主攻方向,落实主辅分离要求。加快退出长期不盈利的企业,集中优势资源和优良资产,聚焦主业、精干主业、做强做优主业,坚决防止“大而全、小而全”。企业要结合战略规划制定“压减”方案,起点要高,定位要准,目标要清。

二是围绕管理重塑抓好“压减”。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的过程,实质上就是重塑管理架构和流程的过程。

中央企业要在“压减”的同时,构建重塑适合本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结构要求、职能定位明确、运作高效的组织管理架构,合理设置集团公司和各管理层级的职能部门,推行管理扁平化,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提升集团管控力。精简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要严格定岗定编定员,实施竞聘择优上岗,大幅压缩集团总部和各级管理部门领导职数和编制规模,提高管理效能。

三是围绕源头控制抓好“压减”。严控增量,严格控制设立新法人企业。对外投资和新设立法人企业,原则上须由中央企业一级企业或二级企业(管理层级)审定,并严格限定投资方向。创新投资方式,可考虑采取基金等新的投资模式,在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避免增加法人数量和企业层级。

四是围绕整合清理抓好“压减”。加快资源整合,对业务相近或上下游企业进行吸并、重组;对企业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处置的业务及资产,打包交由专业化能力较强的其他中央企业进行集中处置;采取兼并重组、关闭撤销、挂牌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对低效无效资产和“僵尸企业”的清理处置;全面梳理排查特殊目的公司、离岸公司、项目公司,进一步规范管理要求;依法注销无存续必要的企业,清理注销无经营场所、无业务和无营业收入的“三无”企业;坚决退出已无战略意义、无业务支撑或无财务回报的参股公司。

五是围绕稳妥推进抓好“压减”。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涉及利益调整、资产流转、人员安置等现实问题,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提前研判、未雨绸缪,务必在稳定的前提下推进“压减”工作。坚持依法合规操作,对涉及的国有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相关税费缴纳等问题,严格履行规定程序,防范法律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新就业新岗位,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赢得职工群众的信任支持,做到“压减”工作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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