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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

文章来源:直属机关团委  发布时间:2013-04-26

直团字[2013]10号

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部分京外企业在京单位团组织: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共青团成立90周年。一年来,直属机关各级团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以服务委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青年干部综合素质培养、机关文化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积极培养和树立先进青年典型,在广大青年中传播青春正能量,引导机关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国资监管央企改革发展事业,根据《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青年文明号、先进青年集体、“两优一红”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直团字〔2011〕8号)要求,经过逐级推荐、严格评审和公示,并报直属机关党委同意,决定授予谢天等30名同志“2011—2012年度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谷雪刚等30名同志“2011—2012年度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办公厅团支部等15个基层团组织“2011—2012年度国资委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机关青年工作的新方法,不断提高我委青年工作的水平。希望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长知识本领,锤炼品德意志,矢志奋斗拼搏,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央企改革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青春和力量!

  附件:1.2011—2012年度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

     2.2011—2012年度国资委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

     3.2011—2012年度国资委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


                    直属机关团委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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