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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产权局团支部换届选举的批复

文章来源:直属机关团委  发布时间:2013-05-28

直团字[2013]13号

共青团产权局支部委员会: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产权局团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的选举结果。

  同意共青团产权局支部委员会由于旭光、张奎、胡坡等3名同志组成。

  同意于旭光同志任团支部书记,张奎同志任组织委员,胡坡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直属机关团委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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