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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第二次团代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文章来源:国资委直属机关团委  发布时间:2012-12-17

直团字[2012]18号

共青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委员会: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第二次团代会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第二次团代会选举结果。

  同意共青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由闫海生、周长河、李海洋、李永亮、孔凡涛、马晨(女)、王志军、张铮(女)、那柏伦等9名同志组成。

  同意闫海生同志任团委书记,周长河、李海洋同志任团委副书记,李永亮同志任组织委员、孔凡涛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直属机关团委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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