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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系统法治工作简报第18期

文章来源:法规局  发布时间:2018-02-06

国资委系统法治工作

 

 

 报

 

2017年第11期(总第18期)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2017年12月6

 

 

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暨专题座谈会在京召开

【工 作 动 态】  

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第14期法治讲堂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组织召开部分省级国资委片区座谈会

中央企业领导讲法治

中央企业法治工作硬措施

 

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暨专题座谈会在京召开

12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暨专题座谈会,正式建立国资委法律顾问制度。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黄丹华出席并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黄丹华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四中全会提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从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保障国资委依法行权履职、依法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黄丹华强调,国有资产是全民的共同财富,保值增值责任重大。党的十九大对新时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党建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更加需要法治的规范、促进和保障。希望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国资监管各项工作,围绕国资监管体制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理论支撑作用;围绕重要规章制度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挥论证把关作用;围绕国资委重大决策,发挥参谋智囊作用;围绕营造良好监管环境,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委内各厅局、各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要支持配合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发挥相应的工作机制,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积极为法律顾问制度发挥作用提供保障。

会上,法律顾问代表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教授卓泽渊,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学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蒋大兴从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国资委法治建设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工 作 动 态】

●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第14期法治讲堂

为指导企业有效解决法律纠纷,提升争议解决和诉讼实务操作能力,11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组织举办了第十四期法治讲堂,讲堂由政策法规局局长郭祥玉主持。

会上,郭祥玉局长围绕深入推进法治央企建设、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加强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等三个方面通报了近期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肖峰重点结合企业诉讼过程关键环节,从诉讼准备、庭审节点、调查、举证、质证、证据保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释,对于进一步提高企业诉讼实务能力、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和争议解决工作、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全体同志、委内有关厅局同志在国资委主会场参加讲堂。各中央企业相关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全体人员,各省级国资委及所监管企业的有关负责人、法律事务机构有关人员,以及部分中央企业一线员工,共16800多人通过视频方式在分会场参加了讲座。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组织召开部分省级国资委片区座谈会

10月底至11月上旬,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先后在贵阳、北京、杭州组织召开部分省级国资委片区座谈会,全国29个省级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主要就三方面问题进行了座谈:一是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国资国企改革的新部署。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基调,为下一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二是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精神,制定自身职能转变方案、加强依法监管、深化依法治企和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研讨交流。三是对即将召开的全国国资委系统政策法规工作研讨培训班的内容、形式等提出了意见建议。会上,政策法规局负责同志介绍了2018年在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加强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打造法治国企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安排。与会同志普遍反映,座谈主题鲜明、研讨深入、效果良好;下一步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做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工作,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党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央企业领导讲法治

1.“我们的主要领导特别是‘关键少数’主要负责人,要作为企业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党委、经营层都要发挥各自的作用,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关于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是以国资委党委名义印发的文件,是上级党组织对我们的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认清自己的责任。”

——摘自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诚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马正武在集团公司2017年度法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作为央企,我们既是国家法律的重要实施者,也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建设者,必须以依法治企为强企之基、兴企之本、健企之策,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有作为、树形象、作表率。”

——摘自中国航发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罗荣怀在集团公司2017年度法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央企业法治工作硬措施

1.国投集团:《合规手册》是公司合规管理的一个基本法,是全体员工的基本遵循,是公司对外的合规宣示,同时也是对全社会的一项郑重承诺,展现了公司负责任央企的态度和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依法合规经营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大责任,是公司健康平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现世界一流企业目标的重要条件。全体员工必须深刻认识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央企责任,坚守依法合规经营理念,防范法律合规风险,为公司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中国大唐: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第一责任人抓法治见实效。一是制度“本地化”。要求系统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在年底前报集团总部备案。二是制度表单化。将主要负责人抓法治的制度要求表单化,划分为组织领导、法治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保障措施等6大项56小项,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扎实推动系统各企业第一责任人积极履职。三是考核常规化。集团总部已经筹划了第一责任人履职综合检查方案,将第一责任人抓法治的情况作为年度依法治企综合考核的重点内容,与年度经营业绩挂钩。

【责任编辑: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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