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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法治工作会:建设法治中核是治企之正道、兴企之根本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17-06-12

5月12日,中核集团召开2017年法治工作会议。会上,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王寿君强调:“当前,集团公司改革发展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面临的机遇也前所未有,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进法治中核建设是治企之正道、兴企之根本。”

会上,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李季泽做了题为《服务改革 助推发展 努力开创法治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建明出席会议。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郭祥玉、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刘汉银到会指导。

会上,王寿君对集团公司法治工作的开展提出三点意见。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法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他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集团公司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法治工作作为集团公司做强做优做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第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法治工作的支撑保障与价值创造作用。一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培育遵法守信的企业法治文化;二要积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三要切实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夯实依法治企的基础;四要强化法律审核把关,切实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第三,强化法治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法治中核建设全面落地。强化领导责任,首先要明确责任,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责任,还应加强考核问责,健全完善集团公司法治工作考核体系;强化领导责任,还要抓好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继续推进法律事务机构队伍建设。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专业公司(事业部)、支持服务机构、在京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或分管法治工作领导、法律事务机构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京外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或分管法治工作领导、法律事务机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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