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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本市国资
布局结构优化调整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16-06-24

沪国资委研究﹝2014﹞157号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优化国资布局、加快结构调整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本市国资布局结构优化调整,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导向,加快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以公众公司为主要实现形式积极发展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构建优化调整国资布局结构的长效机制,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上海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城市安全稳定运行,全力打造一批资源配置高效、功能优势明显、整体实力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企业集团。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从战略全局、遵循市场规律。服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城市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要素有序流动,促进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进国资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转型、产业升级。

坚持发展优势产业、培育优秀企业。突出核心主业、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内联外扩集成集约资源,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领先优势,打造一批重点骨干企业。

坚持进而积极有为、退而稳妥有序。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把握进退节奏,推动存量调整与增量调节相衔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整体效能,促进资源配置最优化、价值创造最大化。

三、主要目标

经过3-5年的持续努力,市国资委系统80%以上的国资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形成2-3家符合国际规则、有效运营的资本管理公司;5-8家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跨国集团;8-10家全国布局、海外发展,整体实力领先的企业集团;一批技术领先、品牌知名,引领产业升级的专精特新企业。

四、明确国资布局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围绕产业链、价值链,推进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具有比较优势和产业化基础的企业集团主动承接国家重大专项。加快整合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基础元件和基础工艺,重点提升先进制造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基于移动互联网经济的商业新模式,推动服务业转型,形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加快建立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重点增强公共服务业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发挥国资支撑和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作用。坚决调整不符合上海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坚决退出缺乏竞争优势且长期亏损的企业。

五、发挥资本流动平台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比例结构,以国有资本流动平台为主渠道,盘活国有存量带动社会增量,完善国有资本市场化补充机制。加大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功能性项目的投入,优化承担功能任务和提供公共服务企业的资本结构,支持承担特定功能的企业对接具有稳定收益的资产。对进入资本流动平台统筹调整资源的企业集团给予倾斜支持。

六、扩大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以发展优势产业、培育优秀企业为核心,推动企业集团按照产业上下游及行业关联度进行纵向整合与横向联动,确保资源集中到最有发展潜力、最能体现国资功能的领域。推动重点骨干企业按业务模块重组,成为系统总集成商和工程总承包商,提升行业影响力和专业化协作水平。推动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其他企业集团中产业相近、技术相关的非主业企业。推动优势企业和优秀企业家主动重组拥有优质存量资源,但发展后劲不足的企业。

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布局结构调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孵化培育和兼并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实现融资发展,探索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定向权证等作为兼并重组支付方式,加快转型发展;鼓励国有创投企业项目团队以参与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方式建立跟投机制。鼓励一般竞争性领域企业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发展,实现持续经营。引导非国有资本承接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后续产业化生产、市场化经营;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运营项目。

八、加大对外合作联动发展的力度。支持企业利用本市口岸功能、专业服务市场等优势,加强与长三角地区、长江经济带以及国内重点区域合作。依托长江黄金水道,进一步探索区际产业合理分工、企业联动发展新模式。支持企业开展跨国并购,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建立境外科技研发、资源开发和加工贸易基地。支持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等无形资产开展对外合作,输出人力智力、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支持企业集团组建战略合作联盟,构建“国外先进技术+国内产业化能力+国际国内市场”的新型企业合作形式,有效发挥协同效应。

九、推进企业创新转型支撑产业发展。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抓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科研协作平台和产业创新联盟。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工业化与信息化、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投资公司、产业集团合作,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孵化、中试、产业化接续发展;推动企业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和尖端水平,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推动企业加快研发设计、知识产权、品牌战略和数据库建设,大力发展自主品牌和优秀民族品牌,探索科技创新资源和成果资本化。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创新型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5%,逐步与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相当。市属国有企业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研发机构达到300家以上。

十、发挥国有资本收益支持导向作用。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资布局结构调整的引导,按照产业调整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社会保障各三分之一安排国资收益支出。产业调整发展中,重点支持利用自有资金主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企业集团;重点支持主动承接国家重大项目或本市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集团;重点支持主动按照国资布局战略进行模式创新、加快业态转型的企业集团。

十一、政策制度创新引导布局结构调整。落实企业集团研发投入、创新转型、跨国经营“三个视同于和一个单列”政策,对常规性研发和政府重大项目研发投入、收购创新资源、服务业企业模式创新和业态转型、跨国经营等事项,在考核中按一定期限享受鼓励政策。运用上海自由贸易区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制度、综合监管等创新成果,增强企业跨国经营和对外发展的能力。细化国家和本市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政策,完善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政策引导,深化财税、金融、土地、环保、社保等政策创新力度,进一步优化鼓励企业转型发展的市场环境。

十二、强化执行评估考核严格落实责任。结合国资“十二五”规划执行与“十三五”规划编制,制定进一步推动本市国资布局结构优化调整的行动方案,企业集团制定与经营者任期目标相对应的发展规划,明确加快国资产业布局、资本布局和空间布局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建立企业发展规划执行评估制度,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集中度纳入任期考核,作为企业评优和经营者奖励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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