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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之四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5-03-31

在两天学习过程中,大家普遍认为,这次学习安排充分体现了中央“八项规定”的总体要求,任务饱满,内容丰富,组织新颖,效果显著。培训期间,大家学习热情饱满,全程听讲、认真思考、踊跃讨论,学习收获丰厚。

一、深入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增强依法治国自信

两天来,全组同志原原本本地研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张毅主任重要讲话,认真学习王一鸣副秘书长、渝波、华岗两位领导同志的专题讲座,认真交流学习体会,结合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依法治企、依法履职新要求,深入研讨下一步工作。张毅主任的讲话,高屋建瓴,深入阐释了全会决定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对如何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作出了部署,提出以“勇于担当、勇于作为”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既为国资委如何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出资人监管工作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规划了实现路径,也对我们如何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鞭策。王一鸣副秘书长的讲座,有数据有事实,从多个维度为我们深入浅出地分析了经济形势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对我们下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做强做优、科学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参考性;渝波、华岗两位领导同志的专题讲座,系统归纳了当前国资国企改革方向和进展情况,聚焦监管工作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引发了大家的深入思考和讨论。

通过两天的培训和研讨,大家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党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三个“全面”内在逻辑一脉传承,相辅相成,深化改革是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必由之路,依法治国是确保深化改革旗帜方向正确、深化改革举措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针对改革的深水区和攻坚期特点,四中全会决定旗帜鲜明地对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了回答,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依法治国总目标,明确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等5个基本原则,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方面做出了重大部署。决定既充分肯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又针对现实问题提出了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新观点新举措,特别是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巡回法庭、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一系列新举措,有力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等焦点问题的关切。经过学习,同志们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更好地凝聚社会各界共识,更好地团结全国人民力量,破解当前我国社会深层次矛盾和难题,对中国社会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持续推进过程,需要社会各界不断转变观念、共同努力。我们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要从自身做起,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重在入脑入心,重在付诸实践,在思想上树立法治观念意识,在行动上形成依法办事自觉。同志们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党全国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各项部署,我们必将建成一个充满蓬勃生机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更加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立足依法履行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出资人财务监督

通过这次学习,大家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更加坚定。搞好国有企业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国资国企改革高度重视、寄予厚望,这对我们既是压力更是动力。总结回顾国资国企改革的历史进程,五个不容质疑彰显了我们国资管理体制的“制度自信”。可以看到,我们的各项工作与中央的要求是一致的,我们对自身的工作充满了自豪和激情。

当前,国资国企改革是社会关注焦点,四中全会决定将国资国企列入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相关部署对国资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资委党委在深入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改进监管方式、不断加大依法监管力度,要以自我变革的精神和勇气深化内部改革,以壮士断腕的精神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认真分析、深入查找国资监管自身问题,切实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坚决调整监管职能、监管方式和运行机制。对此,同志们深受触动,围绕如何以管资本为主优化和改进各项工作、如何进一步做好出资人财务监督进行了深入研讨。同志们认为,财务监督要围绕国资国企改革中心展开,为委内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持,要梳理和改进工作方式,适应改革需要、促进改革发展,重点要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开展出资人财务监督的有效方式。

二是以《公司法》《国资法》为依据,依法履行出资人财务监督职责。

三是切实强化审计监督,促进提高依法治企水平。

四是引导企业推进财务管理创新,有效应对经济新常态。

五是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落实企业经营管理责任。

全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我们将结合国资国企改革进展,按照委党委统一部署,完善监督内容、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率,支撑委党委决策、服务各厅局监管,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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