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八组:领会全会精髓 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监事会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第七、八组:领会全会精髓 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监事会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5-03-31
监事会两个组一共83人,在三天时间里,大家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专心致志聆听发改委领导和我和渝波、华岗两位领导同志的精彩报告,辅导报告内容翔实务实,获得高度评价,大家表示深受启发、获益匪浅;在小组研讨中,大家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共同深入领会四中全会精髓,提高依法监督履职的思想认识,凝聚达成了全面推进监事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共识。
一、努力学习,深入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核心思想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第一次专门研究法制建设的中央全会,明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真学好全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是当前一个时期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监事会的同志们十分珍惜这次学习培训机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集体和自学了全会精神。
1.全会作出的依法治国决定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在我们国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全会准确把握国家战略发展全局,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历史教训,顺应人民意愿和时代发展要求,作出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抉择,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历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毋庸置疑,全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2.要在准确理解全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切实树立依法监督履职的指导思想。全会《决定》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在学习中,我们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框架体系,重点包括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要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举措。通过准确、全面和透彻地理解把握全会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结合实际,认真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国资监督提出的新要求
《决定》鲜明地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必将对国资监管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认为,今后一段时间,监事会要依法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依法监督,找准职责定位。目前实行的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是符合国情、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监事会要按照全会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监督、依法履职”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严格遵守《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严格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保证监事会的工作职责符合法律规范,监事会的行为准则符合行权边界。
2.坚持客观独立,保持外派优势。机构外派和独立监督是监事会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重要基础,也是监事会取得工作成效的有力保障。保证监督的独立性,一方面要坚持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不干预和不参与的原则,切实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另一方面要保持监事会的外派优势,在专职监事身份管理、工作经费、薪酬待遇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由监事会工作机构统一负责、独立运行,不与企业发生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3.坚持出资人监督,推进向以管资本为目标的转变。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国资监管改革将全面深化,随着下一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成立,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即转变为以管资本为主。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监事会要立足于出资人的根本权益,加强对国有资本价值变动、投入方向和运营状况的监督,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不断夯实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二、积极落实,促进监事会依法履职依法监督
在昨天的研讨中,监事会与会所有成员认真思考,畅所欲言,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大家一致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即“依法治国”,具体到监事会自身的主业,就是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监督为主业、以有效的方式方法为手段,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以增强监督的有效性为目标”,切实发挥监事会在国资监管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1.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大家表示要以学习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工作中增强法律意识,在法律的框架内履职,在规则的约束下监督,真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2.加大力度揭示风险和问题,增强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两法两规”明确了监事会监督的职责定位,赋予了监事会监督的四项职权,框定了监事会监督的职责边界,监事会要据此坚守职责、忠实履职、监督到位。要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要发挥对企业监督长期性、深入性和近距离的优势,瞄准问题,看准风险,有的放矢,提升成效。要培养训练专职监事发现问题揭示风险的能力,摸得清、看得准、查得实,打造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国资卫士队伍。
3.恪守“六要六不”行为规范,不断加强廉洁从业的纪律建设。“六要六不”行为规范是监事会作风建设的核心内容,更是监事会制度生命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行为规范是监事会履职的底线和红线,不可逾越不能触碰,要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结合,自觉融入到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贯彻到当期监督工作的行为中,实现全员、全过程和全覆盖,共同维护监事会制度的权威性,坚守监事会事业的职业尊严。
大家决心要以本次学习为新起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法治观念和思维理念。在监督检查的工作中,继续传承以“六要六不”为核心的监督文化,勇于创新、勇于实践、勇于担当,坚持问题风险导向,增强监督的有效性,推动监事会事业持续深入发展,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促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发挥更大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