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部分京外企业在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引导和帮助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创造一流业绩,按照《国资委直属机关下一阶段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安排》、《国资委直属机关2011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直属机关范围内组织开展精品工作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同时又是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精品工作展评活动,有利于学习身边的工作业务典型,在直属机关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有利于激发各级党组织生机活力,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精品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争创一流业绩。通过精品工作展评,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和工作实践中加强对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和把握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预见性,进一步宣传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探索、务实创新、团结和谐、高效廉洁”的机关文化。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在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开展精品工作展评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确保所属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
二、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开展精品工作展评活动,要与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各项活动统筹安排,要与直属机关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优中选优、便于展示、便于学习的原则,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精品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一)展评范围。各单位2009年、2010年两年间牵头组织的会议、起草的文件、开展的专项工作、举办的主题活动等各项工作精品。
(二)展评方法。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在系统梳理近两年来完成的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投票选举、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评选出本单位的精品工作。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单位推荐的精品工作采取制作展板、汇编成册、制作专题网页等形式进行集中展示。
(三)名额分配。机关各厅局党支部,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部分京外企业在京单位党委(支部)推荐1-2项精品工作参加展示;监事会党总支、管理局党委各推荐5项、纪委党总支推荐3项精品工作参加展示。
(四)展示内容。主要通过图文结合的方式展示精品工作的操作方法、思路创新与效果影响。各级党组织要对推荐的精品工作进行审查并附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开展此项工作的预期目标,工作思路,工作方法,重点难点与创新之处,效果与影响等等,附有关照片5张。
(五)时间进度。各级党组织接此通知后,要尽快部署进行精品工作展评活动。4月份,各级党组织在内部开展精品工作评比,并推选出本单位精品工作;4月30日前,各级党组织将本单位评选出的精品工作报直属机关党委;5月中下旬,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单位推荐的精品工作进行集中展示。
(六)表彰和奖励。以国资委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名义对各级党组织推荐的精品工作授予“国资委直属机关创先争优精品工作”奖杯。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精品工作展评活动的组织落实,加强对各单位开展精品工作展评活动情况的指导检查。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精心组织,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的,收到明显成效。
各级党组织要对推荐的精品工作进行保密审查,如有涉密数据或内容请先进行相关处理后再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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