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资委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主题及实践载体》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资委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主题及实践载体》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0-10-29
直党字[2010]13号
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部分京外企业在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委领导的要求,直属机关党委在认真听取各厅局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委中心工作和当前阶段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研究提出了《国资委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活动主题及实践载体》。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活动的实践载体,确保国资委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请各直属单位、管理局系统、直管协会和部分京外企业在京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和丰富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和实践载体,扎实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2010年9月27日
国资委机关创先争优活动
主题及实践载体
今年5月以来,国资委机关各厅局党支部(总支)按照国资委党委的统一部署和直属机关党委的具体安排,紧密结合本厅局工作实际,深入进行动员部署,准确把握总体要求,科学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细化活动内容,不断突出实践特色,迅速掀起以“党组织发挥作用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热潮,顺利完成了动员部署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要求,从今年8月到明年7月,创先争优活动进入第二阶段,即“比学赶超争先进,迎接建党90周年”阶段。为进一步推动国资委机关厅局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直属机关党委在认真听取各厅局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委中心工作和当前阶段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经过认真研究,提出我委创先争优活动以“在推进国资监管央企改革发展中创先争优”为活动主题,明确以“坚持学习强素质,立足岗位出精品,争创佳绩促发展”为活动载体,为做好我委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促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在推进国资监管央企改革发展中创先争优 就是要紧密结合机关厅局业务工作的实际,围绕国资监管、央企改革发展,确定活动内容,设计活动载体,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在推动国资委中心任务的完成和央企的改革发展中发挥作用、作出贡献,从而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实现央企科学发展。
坚持学习强素质 即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始终,在委机关形成重视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提高委机关干部整体素质。以中心组学习为重点,健全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弘扬优良学风,不断强化学习效果。大力加强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业务知识和传统文化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综合素质,提高机关的执行力和创造力,使每一个党组织都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成为学习型干部。
立足岗位出精品 即把创先争优活动融入到高质量履行岗位职责之中,进一步增强精品意识,提高工作能力。把正确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组织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和工作实践中加强对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和把握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预见性,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按照争创目标和岗位职责,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岗位达标、业务竞赛、考察交流等活动,引导和帮助党员干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了解国情企情民情,了解委机关出台政策的真实效果,使起草的每一份文件、出台的每一项政策、组织的每一次会议、开展的每一个活动都成为精品,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争创佳绩促发展 即把创先争优活动延展和深入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各项工作之中,建立和完善激励争创佳绩、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中坚持改革、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形成发展新思路,寻求发展新路径,破解发展新问题。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委机关各项制度体系,形成有利于加强国资监管和促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国资监管工作上水平,国企改革发展见成效,努力完成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各项任务。
机关各厅局党支部要按照直属机关党委确定的创先争优活动主题和实践载体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厅局工作实际,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明确活动目标,以各项业务工作的成果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效果,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