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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资委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0-10-29

直党组[2010]10号

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部分京外企业在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中央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在国资委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为在直属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直属机关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集中开展一次以“学习先进、营造氛围、争创佳绩”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创先争优活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以“学习先进、营造氛围、争创佳绩”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党日活动,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二、内容方式

  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采取学习培训、专题调研、知识竞赛、走访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革命光荣传统和党的优良作风、学习国资国企改革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学习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对照先进,查找差距,明确目标,比学赶超,积极营造“党组织履行职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的良好氛围。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以及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在国资委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从保证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完成、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高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部署上来,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

  (二)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方案。

  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岗位特点,围绕国资国企改革中心工作,突出出资人特色,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研究确定活动主题,精心设计活动载体,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要坚持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参与、有利于取得实效的原则,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确保党日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效果明显。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本单位党员上一堂党课。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对主题党日活动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宣传发动。要在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要及时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注重舆论引导,搞好典型带动,通过简报、展板、网站等多种媒介,及时展示本单位主题党日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四)创新活动方式,注重实际效果。

  各级党组织要运用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紧密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本单位的实际,创新活动方式,精心组织实施,厉行勤俭节约,务求取得实效,通过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在本单位改革发展中争创佳绩,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

  各单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请及时报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

  联 系 人:张  琦 (63193765) 徐晓奇(63192645)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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