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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宣传工作局  发布时间:2014-05-14

各中央企业政工职称评审工作主管部门、委直属机关党委:

  现将2014年度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由国资委组织评审的企业,应按照新出台的《中央企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定办法》(国资政职[2014]7号)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参评人员做好申报工作,需要进行外语考试的按时参加地方组织的外语考试,于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请提前与我办联系。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按国资委政工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申报材料同时按纸质和电子材料两种方式进行报送,电子材料的申报、报送软件可点击“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委内厅局——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软件下载”下载,或点击“国资委网站——专项工作——中央企业政工职称评审”下载。为保证申报材料符合要求,请在正式报送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简表(一式一份,不必盖章)连同电子材料送我办审查,待合格后再加盖印章正式报送。简表一式25份。

  二、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由企业组织评审、报国资委审批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资委的有关要求,自行安排好本年度的评审工作并认真组织评审,及时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国资委政工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由企业自行组织评审并审批的企业,应在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评审工作情况书面材料报国资委政工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资委政工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部分具有评审权和审批权的企业评审情况进行检查调研。

  四、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央企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定办法》,掌握政策要求。该文件已上网公开,可点击“国资委网站——专项工作——中央企业政工职称评审”下载。

  如有其他相关问题,请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张义豪 陈净涤 刘捷
  联系电话:010-63193346、63193360、63192745
                    国资委政工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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