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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3-01

国资政职办[2005]1号

各中央企业政工职称工作主管部门、委直属机关党委:

  现将2005年度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资委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计划于2005年10月份对本年度企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进行评审。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须由国资委组织评审的单位请于2005年8月31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请提前与我办联系。有关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按2005年中央企业政工职称评审工作培训班上的要求执行。为保证申报材料符合要求,请在正式报送前,将申报材料和简表(一式一份,不必盖章)送我办审查,待合格后再加盖印章正式报送。

  二、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由企业组织评审、报国资委审批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资委的有关要求,自行安排好本年度的评审工作并认真组织评审,及时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国资委政工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由企业自行组织评审并审批的企业,请在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评审工作情况书面材料报国资委政工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为了解和掌握企业政工职称评审工作情况,根据国资委政工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政工职称评审工作的调研。一是请既有评审权又有审批权的企业报送评审工作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本企业现有在职的高级政工师的人数,2001年以来本企业评审通过高级政工师的人数和审批通过的人数, 2001年以来企业高级政工师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请相关企业在2005年5月底之前将书面材料报送到国资委宣传局政工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二是国资委政工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的同志到部分既有评审权又有审批权的企业进行调研,包括调阅有关评审工作的档案资料,了解评审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和建议。具体调研的企业、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继续开展政工干部状况的调研。在2004年中央企业政工干部队伍状况调研的基础上,2005年国资委政工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政工干部队伍状况的重点调研。调研的具体企业、时间、形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如有相关问题,请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阳礼泉、陈静涤

  联系电话:63193479、63193360


国资委政工职称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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