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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开展中央企业办公厅(室)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2日  文章来源:系统管理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09年中央企业办公厅(室)负责人会议精神,不断提高中央企业办公厅(室)工作质量和水平,使其更好地服务企业改革发展,近日,国资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办公厅(室)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2010〕91号),决定从2010年起开展中央企业办公厅(室)评价工作。

  中央企业办公厅(室)评价工作以《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中央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资发[2010]38号)为依据,以创建一流中央企业办公厅(室)为目标,以值班、会务、公文、信息、保密、档案和信访工作为内容,以简单有效、成熟一项开展一项、不给企业增添负担为原则,自2010年起分步推进。

  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安排:2010年继续开展公文、信息和保密工作的单项评价;2011年拟增加值班、会务和档案工作的单项评价;2012年拟增加信访工作的单项评价;研究探讨适时开展中央企业办公厅(室)工作的综合评价。

  一、2010年公文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国资委中央企业机要文件交换工作考评、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和优秀公文评选。

  二、评价依据:《国资委中央企业机要文件交换站机要交换工作考评办法》、《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办法》、《中央企业优秀公文评选办法》。

  三、时间安排:

  (一)2010年12月开展本年度机要文件交换工作考评和中央企业报送公文的评价;

  (二)2010年11-12月开展中央企业优秀公文评选;2011年1月公布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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