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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0日  文章来源:系统管理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706-93)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校对各种排版校样的专用符号及其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文(包括少数民族文字)各类校样的校对工作。

    2  引用标准

  GB 9851   印刷技术术语

  3  术语

  3.1  校对符号proofreader's  mark

  以特定图形为主要特征的、表达校对要求的符号。

  4  校对符号及用法示例

  图片如下:
  



  5  使用要求

  5.1  校对校样,必须用色笔(墨水笔、圆珠笔等)书写校对符号和示意改正的字符,但是不能用灰色铅笔书写。

  5.2  校样上改正的字符要书写清楚。校改外文,要用印刷体。

  5.3  校样中的校对引线要从行间画出。墨色相同的校对引线不可交叉。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印刷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人民出版社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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