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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2日  文章来源:系统管理员
 

一、评价范围及评价方法

  评价范围为每年度中央企业主送国资委、国资委党委及国资委办公厅、国资委党委办公室的公文。

  评价方法为以每考核年度(上年12月至本年11月,2010年度考核时段为2010年1—11月)各企业报送公文的总件数为单位,对各企业报送公文的差错率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差错率=本企业报送公文出错件数/报送公文总件数×100%

  二、评价标准及反馈方式

  中央企业主送国资委、国资委党委及国资委办公厅、国资委党委办公室的公文,由国资委办公厅统一归口进行收文审核,对存在以下问题的(其中第2、6项由承办厅局提出),进行扣分:

  1.越级行文。(扣2分)

  2.主旨不清,影响公文办理效率。(扣2分)

  3.文种使用不准确。(扣1分)

  4.主送单位不正确。(扣1分)

  5.引文不规范。(扣1分)

  6.附件问题。(扣1分)

  7.明显文字错误。(扣1分)

  8.文件印制格式不规范。(扣1分)

  9.公文报送份数不符合要求。(扣1分)

  10.无特殊原因,未按要求“按时报送”公文。(扣1分)   

  每月15日前,由国资委办公厅根据上月扣分情况,填写《中央企业报送公文问题反馈单》(一式2份),将反馈单和“问题”件复印页送报文单位。

  三、年度通报及奖励办法

  (一)每考核年度末,由国资委办公厅向各中央企业通报公文评价情况。

  (二)开展中央企业优秀公文评选,设立中央企业“优秀公文”奖。每年11月份,由各中央企业推荐本企业的优秀公文1-2篇,委内各厅局推荐中央企业报送国资委的优秀公文1-2篇,由国资委办公厅初评,选出30篇后,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优秀公文一、二、三等奖。

  对报送公文无差错和获得优秀公文一、二、三等奖的中央企业,国资委办公厅将予以通报表彰,并建议企业对文秘部门和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

中央企业公文评价标准说明

  一、评价标准及扣分依据

  1.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

  2.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

  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

  4.国资委公文处理有关规定

  二、评价内容举例说明

  1.越级行文。(扣2分)

  问题举例:有的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或控股企业在非紧急、特殊情况下,直接向国资委报送“请示”、“报告”等。 

  2.主旨不清,影响公文办理效率。(扣2分)

  问题举例:有的企业报送国资委的公文,行文主旨不清晰,不符合单一、鲜明、确切的要求,或一个文件多个主旨。如标题是《关于设立××××股份公司的请示》,但内容却是××××股份公司“股权设置”的有关事项;有的请求国资委批准企业进行重组,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报来的请示不仅包括重组方案,还包括需解决的若干子企业的个案等诸多事项,等等。

  3.文种使用不准确。(扣1分)

  问题举例:有的企业报送国资委的公文,未按《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使用法定文种(通用文种)或文种使用不准确。“请示”、“报告”文种混用,如“关于请予解决……事项的申请报告”、“关于报请批准2009年财务决算的报告”,汇报工作的报告中夹带需上级单位批准后才能实施的事项;向上级单位报送公文使用平行文种“函”;生造文种,如“关于××××事项的汇报”等。

  4.主送单位不正确。(扣1分)

  问题举例:请示多头主送或报上级单位领导同志个人;应主送国资委、国资委党委和国资委办公厅、国资委党委办公室的公文径送有关厅局等。

  5.引文不规范。(扣1分)

  问题举例:公文中引用上级单位文件,未按照“先引文件标题后引发文字号”的规范要求,或只引用标题,或只引用发文字号,或标题和发文字号都未引用,如“按照国资厅发〔2010〕××号要求”;“按照国资委办公厅2月6日来文要求”等。

  6.附件问题。(扣1分)

  问题举例:正文中标有附件而未附全;应有附件而未标注,也未附上;附件说明与所附附件名称不一致;附件说明标识不规范等。

  7.明显文字错误。(扣1分)

  问题举例:单位名称、人名有误,单位简称不规范;数量单位、数字错误;错行、漏句、重句、缺页等。

  8.文件印制格式不规范。(扣1分)

  问题举例:有的企业报送国资委的公文,未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的规定印制。如党、政公文版头格式不分;请示类公文未标注签发人姓名;请示类公文未标注联系人和电话;公文无生效标识;出现空白印章等。

  9.公文报送份数不符合要求。(扣1分)

  问题举例:有的企业报送国资委公文的份数,未按《关于规范中央企业公文报送及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2006〕9号)的有关要求报送。

  10.无特殊原因,未按要求“按时报送”公文。(扣1分)

  问题举例:对国资委有报送公文时限要求的,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报送或有特殊原因而未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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