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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地方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8日  文章来源:系统管理员
 

  2012年,各地方国资委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继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和数量,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云南省国资委继续积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下设的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监督、信息公开技术保障三个工作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认真研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经费保障等问题,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在信息公开公布过程中,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核稿、审稿、签批、公布等事项,明确职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

  北京市国资委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职责、任务。各处室确定1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本处室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研究起草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完善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流程;研究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监督检查办法。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的工作思路,并将“完善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强化基础工作,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列入了2013年折子工程计划。按照市国资委“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体制要求,研究编制了19项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各职能处室根据19项公开事项重新梳理基础信息,并明确了涉及本处室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于2013年3月1日实行了新的公文格式,并结合新的公文处理规则,确定了信息公开属性的界定和标注事项,在公文信息形成过程中明确信息公开属性。

  贵州省国资委制定了《贵州省国资委机关政务公开制度》、《贵州省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贵州省国资委机关限时办结制度》(试行)、《贵州省国资委机关服务承诺制度》、《贵州省国资委首问责任制度》、《贵州省国资委网站信息保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福建省国资委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试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关于信息公开范围的意见》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实现信息公开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办文程序,要求处室在起草及审核文件时,核定文件公开属性,并在首页纸相应栏目注明。改变原有程序,减少工作环节。办公室按照各项制度和规程严格审查、审批,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甘肃省国资委完善了《省政府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省政府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省政府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及管理办法》、《省政府国资委互联网接入管理办法》、《甘肃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国资系统信息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信息化相关工作制度和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广东省国资委制定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海南省国资委认真梳理了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难点和疑点问题,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排队分析,用问题反推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制定了省国资委国企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报告制度、考核办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依申请公开工作操作规程》。形成机关与企业信息公开组织管理体系,要求各信息公开单位日常要有监督、每周要有舆情、每月要有通报、半年要有总结、年底要有考核、年度要有报告的“六要有”日常管理工作格局;通过网上即时监测对政府信息网发布情况进行实时监督,限期整改。省属各企业也制定了相应的配套制度,细化配套措施,形成了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实现了委机关和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无缝隙链接。

  河南省国资委完善了《省政府国资委网站管理办法》、《省政府国资委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省政府国资委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省政府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省政府国资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省政府国资委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省政府国资委依申请公开制度》《省政府国资委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省政府国资委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省政府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黑龙江省国资委制定了《省国资委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将《工作要点》细化成表格,明确了工作内容和时限,汇编了《黑龙江省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制定了《黑龙江省国资委系统信息工作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国资委系统信息工作评价办法》。

  吉林省国资委修订完善了《省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了《省国资委信息公开操作指引》、《省国资委信息公开范围》、《省国资委信息公开维护更新制度》、《省国资委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省国资委信息公开督察及责任追究制度》、《省国资委信息公开应急处置制度》等多项制度。

  江苏省国资委修定了《江苏省国资委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省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信息发布与文件发送同步审核制度。

  辽宁省国资委制定了《辽宁省国资委工作规程管理办法》。

  上海市国资委制订了《上海市国资委信息公开操作指引》,在核稿过程中,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5月再次修定《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单位意见。其中,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考察基本信息公开、决策公开、基本事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障的实现情况。

  湖北省国资委根据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国资监管职能特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国资办发〔2013〕16号),明确各处室负责人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将绩效评估指标分解到处室。制定了《关于印发〈省国资委信息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国资办发〔2013〕13号)。

  西藏自治区国资委编制了《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则》、《自治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规则》。

  陕西省国资委制定了《陕西省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陕西省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指南》、《陕西省国资委关于违反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陕西省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陕西省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明确要求全委信息公开前均要按照程序,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明确保密审查依据,整理完善各项业务工作保密要求,制定国资监管秘密范围一览表,明确公开和不公开的具体事项。

  山东省国资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继续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编制了《兵团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新制定《兵团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兵团国资委外网网站管理规定》、《国资委机关内网管理制度》、《兵团国资委内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兵团国资委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浙江省国资委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包括建立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如:《浙江省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浙江省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

  河北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冀国资办[2012]4号),省国资委党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新闻宣传报道、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二、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安徽省国资委及时公开在自主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特别是“财政资金”、“政府集中采购”、“人事及招考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招商服务信息”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对“三公”经费不仅公布总数,还公开了主要用途以及2013年的预算数。

  海南省国资委积极推进委机关财务、人事和大宗物品采购及企业改制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招投标信息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等工作。

  江苏省国资委公开选聘有实力、资信和资产处置经验的企业负责管理、追索已批准核销的不良资产,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公开招聘省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和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公开选择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公开评选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等,公开2012年部门预算情况、2013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江苏省国资委职责、机构设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以及部门收支预决算总表和简要说明。

  辽宁省国资委增加公开公共财政预算报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公开行政职权目录、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对不予公开事项进行了调整。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一是宏观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年初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国资委和企业领导班子变动情况、机构设置情况、大事记、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制度、统计基本信息、中介机构选聘信息以及各类公告等。二是非涉密性文件,凡涉及国资监管的非涉密性文件一律公开,以便监管企业和社会公众查阅。三是动态信息,对每天产生的领导活动类信息、新闻类信息、简报类信息及时公开。

  上海市国资委继续深化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置“部门预算”专栏,公开2011年-2013年上海市国资委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并将部门预算信息由原来的款细化到项,内容逐步深化。继续强化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公开国资布局调整情况、国有企业海外投资合作、改革重组、整体上市、董事会建设、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等信息。增加各类服务信息公开,设置市国资委“服务企业 联动发展”直通车专栏,并内设政策法规、国内合作交流、海外发展、企业动态、网上咨询、企业家沙龙等板块。设置“企业优惠扶持政策”专栏和“法律案例分析”专栏。开设“服务信息”专栏,加强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食品百货、旅游宾馆等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企业网站链接。

  青海省国资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清理了省国资委依法监管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流程,梳理了省属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等依法监管权力十四项,并绘制完善了相应的运行流程图,明确了各项权力的名称、类别、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监管依据等。

  四川省国资委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三公”及部门预算专栏,实时公开了《四川省国资委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关于四川省国资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1年决算和2012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安徽省国资委积极推进网络问政,继续做好“主任信箱、网上咨询、网上举报、监督投诉”等办理工作。

  北京市国资委形成了以门户网站为主,《首都国资》、《首都建设报》、《北京国资年鉴》等各类报刊为辅,其他形式为补充的信息公开平台。2012年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增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和“最新公开信息”栏目,并且对“国资委概况”、“国资新闻”、“政策法规”、“通知通告”、“企业之窗”、“国资集萃”等栏目进行完善,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河南省国资委通过《国资公告》、《国资监管动态》、各类工作简报、新闻媒体信息、展板信息以及工作指示牌公开各类信息。从2012年8月起,河南电视台推出新栏目《中原国企》,介绍河南省国有企业的发展情况,全年播放34期。人民网、大河网、中国企业报和河南商报对河南国企信息的报道达50篇。主动公开委机关办事流程告知图和机关人员工作状态表。采用图解的方式制作办事流程服务指南,注明各项业务办理的责任处室、房间号、联系方式、操作流程、办结时限。

  黑龙江省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前厅显示板、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和省政府网站等多渠道公开信息。

  吉林省国资委除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和委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外,充分发挥公共媒体的作用。加大了与《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改革日报》、《吉林日报》、吉林电台、吉林电视台、中国吉林网等省内外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力度,还创办了《吉林国资》、《委内要情》、《决策信息参考》等刊物。

  江苏省国资委加强了网上互动栏目建设,积极组织在线咨询、民意调查、政策解读,认真办理主任信箱、投诉建议和在线咨询。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充分发挥《宁夏国企网》主渠道作用;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对《自治区国资委文件选编》第三次更新编印,编辑出版了《宁夏国资十年》宣传册,每月编发《宁夏国资》,每天编发《宁夏国资信息》。

  上海市国资委继续发挥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市档案馆、上海市图书馆公众查阅点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市国资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对外公开的信息。加强“网上办事”、“便民问答”、“网上咨询”、“意见征集”等服务功能,拓宽沟通社情民意的渠道。开设“上海国资文化理念宣传”、“上海企业在海外”、“城市新印象--上海国企篇”、“寻找海派企业创新之魂”、“稳增长促科技创新”等栏目,集中展示了近年来在国企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新成就。定期召开新闻媒体例会,及时向社会通报上海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的进展情况。联合新闻媒体开展上海国企走出海外系列报道和国有海派企业创新之魂的报道。突出主题,由上海电视台、《新民晚报》、《劳动报》设置“上海国企创新稳增长”专栏,发布上海国资委推进企业稳增长、科技创新的进展情况。2012年3月底,在新浪、腾讯、东方、新民等四个网站,开通“上海国资发布”政务微博,对外发布上海市国资委国企改革发展信息,基本发挥了公开政务、沟通民意、回应舆论和解决问题的积极作用。鼓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企业配合行业主管单位,公开民生类信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通和利用官方微博,发布企业信息。

  甘肃省国资委以委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在公文制发中专门设有信息公开栏目,确保拟文时即行确定是否公开信息,做到了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国资监管信息。

  江西省国资委切实规范公开行为,从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入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嵌入到机关公文的拟办、承办、审签、核稿、签发等公文办理流程中,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及时回复咨询申请。在网站设置了“主任信箱”、“咨询答疑”、“网上信访”、“建言献策”、“公众调查”、“在线访谈”等沟通互动栏目,接受公众公开申请和信息咨询,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青海省国资委自2012年5月开始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专栏建设工作,本着“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年初确定了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厅、环保厅、水利厅、西宁市、海西州为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和地区。

  重庆市国资委建立完善了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互联网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设有政务公开、服务专栏、国资宣传、企业之窗、领导之窗、机构职能、办事指南等涉及政务公开的栏目。

  山西省国资委主动在“山西国资网”网站和“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相应的版块上公布和报送政府公开信息。

  四、加强业务培训

  安徽省国资委邀请了省政务公开办公室业务骨干对委机关各处室局、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中培训。

  福建省国资委采取上门服务,电话指导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交流。

  海南省国资委坚持每年组织一次全面培训,分级分类开展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和网站技术人员培训,提升信息公开人员对制度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上海市国资委加强信息公开专题工作培训交流。积极参加国务院国资委和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召开委内处室信息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解读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将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

  五、严格执行考核评比

  安徽省国资委采用严格的考核办法,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对工作消极怠慢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通报批评。

  吉林省国资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进行督导检查。设立了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作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年度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进行考核、评议。

  湖南省国资委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作风建设进行综合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单位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国资监管过程中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

  六、大力加强网站建设

  安徽省国资委对门户网站进行了网站升级改造,完善信息发布系统,优化在线办事模块,调整政务公开目录,重新设计服务通畅、界面友好的依申请公开功能,提升网站服务绩效,促进政务公开。

  甘肃省国资委在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投资甘肃”栏目增设了“对接合作动态”和“市州投资”版块,公布了省重点投资项目,加快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在甘肃省政府国资委门户网站增设了处室子页和“效能风暴”、“联村联户”、“企业联合会”、“法律顾问协会”等专题栏目,开通了“永登县招商网”,启用了监管企业快报系统。

  广东省国资委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增加了统计数据、计划规划、政府采购、招标采购信息四个档目。加强与省级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合作,及时向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新闻媒体提供全省国资监管重大事项信息,接受媒体的采访,借助新闻媒介适时对外公布国资监督信息。

  海南省国资委将各企业子网站纳入国资委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群统一管理,统一规划主网站和子网站,统一提供系统平台,既节约了经费,又达到了国资委系统统一规范的要求。主要做法是,统一技术标准,防止出现各成体系、各自为政、无法互联互通的局面;统一规范公开内容;优化服务。

  辽宁省国资委对门户网站全面改版,以政务公开为中心,以搭建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平台为主要内容。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机构简介”、“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目录”等五个主栏目,对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主题”、“体裁”、“组配”和“信息来源”四个类别进行分类。网站改版工作任务分为两项,一是搭建新的网站,二是进行公开信息的准备和分类工作,做到可公开信息全部公开。完善门户集群系统,推动省属企业门户网站建设,实现国资监管系统门户网站后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省国资委实现对省属企业的信息抓取功能,网站信息实现同步发布功能。

  七、提升依申请公开水平

  安徽省国资委依申请公开除了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有受理点外,主要依托委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版块设有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目录、流程、表格下载、帮助、结果查询等事项。

  吉林省国资委建立了专人值班制度,由专人负责接听依申请公开专用电话、接收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接待各类咨询135次,处理外来单位依申请公开信息37件(次)。

  江苏省国资委信息公开申请由办公室负责受理。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通过填写《依申请公开信息登记表》,由相关处室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

  上海市国资委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制订信息公开争议处理机制,要求业务处室参与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发挥专业特长,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天津市国资委继续健全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机制,进一步调整理顺了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转送、会商、答复办理工作程序,做到了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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