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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与“报告”有何区别?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0日  文章来源:系统管理员
 
   我是×××公司的核稿人员,关于“请示”和“报告”文种的使用,我想请教两个问题:(1)我们公司有的同志对“请示”与“报告”的使用经常混淆不清,有的甚至写成“申请报告”。如:关于申请解决×××问题的报告、关于解决×××问题的申请报告。请问,如何把握两者的区别?(2)前段时间,在审核我公司×××部门草拟的向国资委报送的《关于×××公司2008年财务决算的报告》时,我认为文种应当改为“请示”,但公司财务部门同志则提出,报送财务决算的报告是国资委要求的,请问应当怎样理解?

  答:“请示”和“报告”是两个不同的文种,虽然均属于上行文,但使用时应把握好其主要区别:

  一是行文功能不同。“报告”主要是向上级单位汇报情况、反映问题;“请示”主要是请求上级单位批准、指示和解决问题。

  二是处理方式不同。“报告”属阅件,上级单位可只阅不回复;“请示”属办件,上级单位无论同意与否,均应回复意见。

  三是时间要求不同。“请示”应在事前行文,即事前请示;“报告”一般是报告有关情况或办理结果,在事前、事中、事后均可报告。
 
  因此,把握“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关键在于上报的事项如需得到上级单位的回复意见,即应当使用“请示”,而不可用“报告”。如,企业在报送需国资委批复的事项(如工效挂钩、财务决算等)时,均应使用“请示”文种。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公司2008年财务决算的报告》的文种使用问题,有这样几点需要明确:一是财务决算需国资委进行批复;二是国资委要求报送的“财务决算报告”,是一种专用的财务文书,与“报告”的文种不是同一含义。因此,该标题可考虑修改为《关于报请审批×××公司2008年财务决算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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