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电网公司作为中国政府确定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的中方执行单位,按照国家的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指导方针,加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泰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与香港、澳门行政特区电网互联、电力交易和合作开发。
南方电网公司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电力市场的建立,扩大与东南亚国家间的电力交易。
1、2004年3月12日,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签订了旨在加强全方位合作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加强合作与交流框架协议》,拉开了中越双方电力合作的序幕。2004年9月25日,云南河口至越南老街110千伏线路正式投产送电,标志着中越电力合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到目前为止,南方电网共有3条110千伏线路向越南送电。
2、2005年7月,在中国昆明举办的GMS第二次领导人峰会上,通过了南方电网公司参与起草的《昆明宣言》,签署了南方电网公司与亚洲开发银行共同协调促成的《GMS电力贸易运营协议》第一阶段实施原则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为2002年GSM政府之间签署的《区域电力贸易运营协议》草案第一阶段范围内的电力贸易提供指导,从联络沟通机制、跨境联网的运行协调、争端的解决、交易的结算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将促进跨境电网互联的发展,并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之间建立起一个高效、可靠的电力贸易框架。
2006年1月,在GMS电力贸易协调委员会重点工作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GMS各国一致推荐南方电网公司为重点工作组第一届主席,在两年任期内负责制定工作计划、领导和协调GMS各国开展相关工作。
3、2005年10月31日,在中越两国最高领导人的见证下,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总公司签定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总公司有关向越南北部六省的售电合同》。合同约定,中国南方电网采用220千伏线路向越南北部6省供电,合同有效期最少为10年,总交易金额约5亿美元。
4、2006年9月26日,中越第一条220千伏输电线路投产送电,这标志着中越电力合作又迈上了新的台阶,也为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两国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深化经贸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注入了新的内涵。第二条220千伏送电通道计划于2007年4月投产,此外,中越双方正积极开展中越500千伏联网项目规划方案的研究。
5、2006年7月4日,南方电网向澳门送电的第二通道正式送电。南方电网向澳门供电通道由之前的2回110千伏线路扩展到4回110千伏线路。
6、南方电网公司完成了我国援助缅甸国家水电项目总体规划,援助老挝国家电力发展总体规划也将于2006年底前完成。
7、2006年8月,南方电网公司与老挝政府正式签署了“南方电网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建设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装机容量260MW)项目谅解备忘录”,标志着南方电网公司首个境外大型电源项目的正式启动。
8、2006年11月初,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公司与柬埔寨签订了“开展松博和柴阿润两个水电项目可行性研究谅解备忘录”,与柬埔寨的电力合作已正式启动。
目前,南方电网公司正在积极开展在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投资建设大型水火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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