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资委关于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法规局 发布时间:2020-03-30
2019年,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要求,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央企建设,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其作为根本遵循,统筹推动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国资委党委会议先后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加强国资国企法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党委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三部党内法规精神,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举办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局级干部研修班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郝鹏同志明确要求全委党员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重要内容,不断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对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的顶层推动。深入研究谋划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国资委2019年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制定《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和《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修订《国资委工作规则》,建立国资委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制度,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机制,明确重大决策、重要制度文件必须进行法律论证、集体审议。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委务会专题审议国资委立法工作计划、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及法治建设年度情况报告,研究制定统筹推动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的有关措施。安排部署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国资委党委关于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的若干规定》等党委规范性文件,确保党内法规在国资国企领域落实落地。推动建立党委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开展对下级党组织党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试点,促进提升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三)强化对法治建设具体措施的指导督促。郝鹏同志多次对法治建设作出批示,在2019年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专门对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作出部署要求。组织提供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中中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有关材料。安排部署国资委重点参与的法律法规研究工作,成立公司法修改工作专班,多次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作出指示批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机关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二、2019年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依法全面行权履职。一是持续深化职能转变。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措施、主要路径、支撑保障四个维度提出明确要求,加快向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二是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制定《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对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依法厘清国资监管职责边界,规范履职方式和流程。三是加快建设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印发《2019年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召开专题汇报会、工作推进视频会等方式,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四是严格出资人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定《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和《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强化事后监督问责。加大核查追责力度,组织或者督促企业开展责任追究。五是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组织召开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研讨培训班暨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二)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国资委党委和国资委工作规则,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健全国资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涉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把关,严格公平竞争审查。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诚恳接受、严肃对待、深刻反思中央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制定方案建立台账,逐一对账销号,统筹推动42家中管企业一体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四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全面提供资料、主动说明情况,对审计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认真加以整改。对审计反映的涉及中央企业的问题,加大监督追责力度。五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国资委互联网站和国资小新微博、微信累计发布信息14000余条。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46件。建设央企信息公开平台,推动中央企业信息公开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编制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优先保障产权交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内控体系建设等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急需项目。全年共印发规章规范性文件16件。二是严格规范立法工作程序。修订《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注重加强立法调研评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强化法律审核把关、规范上会审议程序,切实落实备案审查有关规定,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三是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和整理汇编。2019年宣布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15件、一揽子修改2件,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截至2019年底,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208件。汇编出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2003-2018)》。四是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有关工作。积极参与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修订工作,充分反映地方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意见建议。
(四)深入推进法治央企建设。一是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展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中央企业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必修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落实,制定反垄断、商业秘密保护等6个重点领域合规管理指南,指导中央企业积极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完善工作体系。三是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印发风险提示函,对中央企业共性法律问题进行风险提示。指导中央企业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审核质量,加强风险识别、预警和合同履约全程管控,实现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四是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持续推进法治机构和法律队伍建设,目前中央企业全部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其中一级独立部门的有79户;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达到1190家,央企系统法治工作队伍达到2.7万人。五是强化信息共享交流。指导12个中央企业法治工作协作组通过座谈等方式进行交流,遴选60个案例入选第5批中央企业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库,编发6期《国资委系统法治工作简报》,加强先进经验交流和学习借鉴。
(五)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健全日常学法机制。印发《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制定国资委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要点,将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二是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将宪法学习作为重点内容,将与重点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法规制度文件作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三是扎实开展法治专题培训。举办国资委机关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培训班和第三期中央企业高级法律管理人才履职能力培训班,组织举办6期“法治讲堂”视频课堂,累计参加达13万人次。四是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普法活动,通过国资委网站法治建设专栏和“国资法治”微信公众号集中展示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成果。推动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丰富普法活动,通过组织答题活动、制作法治文化宣传片、举办企业法务技能大赛等形式,讲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好故事。
(六)持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一是单独编制党委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印发2019年国资委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定年度立法项目,严格规范计划外项目新增程序,不断增强文件制定的科学性、计划性和严肃性。全年印发文件20件。二是开展党委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严格落实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全年共审查69件次,确保国资委党委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中央文件要求。三是加强党委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党委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制度,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废止失效17件。截至目前,国资委现行有效党委规范性文件70件。严格执行党委规范性文件备案有关规定,实现备案率、通过率100%。四是加强对中央企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指导督促。开展部分中央企业党委规范性文件备案试点工作,共审查6家试点中央企业党委规范性文件41件,有力推动中央企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三、存在问题和2020年工作打算
当前,国资监管法治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制度供给仍相对短缺,特别是国资监管的制度文件尚不能完全满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实际工作的需要。二是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还不平衡,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涉外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短板。三是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对法治的重视程度不够,法治建设存在走过场倾向,法律管理与业务工作仍然存在“两张皮”现象。四是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五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仍相对薄弱,机关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法律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涉外法律人才相对匮乏。
2020年,国资委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纲要》要求得到有效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强法律审核,确保文件质量,定期开展文件清理,积极推动公司法修改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制定工作。二是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深入研究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实践举措,跟踪督促权责清单规范执行情况,积极推动落实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各项任务。三是加强依法行权履职,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细化法律顾问履职范围和程序,强化机关法律风险防范,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四是全力确保法治央企建设目标顺利实现,加强对标对表,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企业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提升,研究提出未来三年法治建设目标。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相关工作,研究启动国资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