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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诚通集团积极实施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

文章来源: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09-03-06

  2月19日,中国诚通集团2009年法制工作暨企业国有资产法培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08年法制工作,部署了2009年工作任务,集体学习了企业国有资产法。会议由集团副总裁漆开明主持,总裁洪水坤、副总裁成武等集团领导和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出席,总法律顾问唐明毅作题为《切实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为集团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的报告。集团推进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各二级公司及重要子企业法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和法律工作人员、集团总部全体员工共120余人参加。

  2008年,诚通集团法制工作以三年法制工作计划为主线,紧密围绕生产经营的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法制工作呈现新起色。一是积极落实国资委要求,制定三年法制工作计划。诚通集团三年法制工作计划,确定了集团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提出了加强法制工作的12项任务。二是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充实法制工作队伍。5月,诚通集团设立了专职总法律顾问,为规范下属企业总法律顾问设立,集团下发了《关于所属重要子企业设立总法律顾问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率先行动,于2009年1月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成立。三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确保企业依法经营。集团总部和各下属企业在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批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法律事务机构和人员积极参加制订工作,确保规章制度依法合规。四是充分发挥法律审核职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全集团法律工作人员共审核合同约16500件,标的额约248亿元,法律审核率占全集团合同总量的91%;审核重要决策85件,审核率100%,为企业的生产经营筑起了一道防火墙,降低了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法律风险的可能性。五是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努力创建企业合规文化。按照国资委、中宣部和司法部“五五”普法要求,诚通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法制宣传,推动了法制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六是积极应对法律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法律工作人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经过辛苦工作和不懈努力,挽回经济损失7658.4万元。

  为继续推进三年法制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诚通集团确立了2009年法制工作的重点工作:一是继续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合同管理,争取实现合同的法律审核率达到100%;三是排查和评估法律风险,启动编制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工作;四是强化资产经营的法律风险防范,确保集团资产经营业务平稳发展;五是加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杜绝因违法经营发生新的重大纠纷案件。报告同时提出完善法律事务工作机制等九项需要加强、改进的工作。

  周渝波在会上对诚通集团2008年法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周局长指出,诚通集团2009年法制工作的重点既符合诚通实际和国资委的要求,又明确具体,充分体现了诚通集团领导对法制工作的高度重视。他强调,诚通集团要认真按照李荣融主任和黄淑和副主任关于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新的工作目标的有关指示、要求,充分认识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树立“防范法律风险就是为企业创造效益”的理念,高度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扎实练好内功,提高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和市场竞争的能力。

  漆开明在总结发言时强调,各下属企业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报告中明确的2009年集团法制工作部署,做好细化和落实工作,同时要结合国资委领导指示,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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