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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开放搞活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16-05-30

津国资企改〔2014〕68号

各市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4]5号),加快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开放搞活,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科学谋划,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开放搞活

1、科学制定2014-2017年开放搞活工作规划,精心策划实施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各市管企业应科学制定开放搞活工作四年规划,明确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路径措施,分时间节点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开放搞活,放大国有资本功能,采取产权转让方式盘活存量资本,采取增资扩股、合资新设方式引入增量资本。原则上通过上述方式,竞争类集团每年引入外部资金占集团归属母公司权益比重不低于5%;公共服务类集团、功能类集团所出资企业每年引入外部资金占集团竞争类企业权益总额比重不低于5%。到2017年底,核心骨干企业80%以上实现股权多元化,其中混合所有制占到较大比重。

2、分类分层推进企业开放搞活,优化企业股权结构。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除极少数承担政策性职能企业和特殊目的公司外,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利用存量资源吸引各类增量社会资本特别是外埠资本,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放大带动功能,做大经济总量。在保持适度国有股权比例前提下,着力推动二级核心骨干企业股份制改革,具备条件的实现上市发展,带动三级及以下企业全面开放搞活。对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重要民生等领域的核心骨干企业,国有资本保持控股;对优势支柱产业和金融业中的核心骨干企业,国有资本可以相对控股;除此之外的其他企业国有股权全部放开,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

二、引进战略投资者,大力推进核心骨干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

3、实施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制改革。各市管企业应围绕主业板块发展,利用存量股权和资产,积极吸引世界知名大企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央企和外省市国有企业等战略投资者参与核心骨干企业改制,引入优势资源,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4、合资合作新设企业。各市管企业应围绕完善产业链和价值链,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以产业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引入国内外同行业龙头企业,合资合作新设企业,建设一批带动产业转型升级、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重要产业项目,借力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5、加强资本运作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各市管企业应利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强化资本运作,通过推进企业上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发以及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行中期票据、企业债等途径,带动社会资本的投入,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推进核心骨干企业兼并收购内外部相关业务板块企业和资产,聚集优势资源,做强主业。

6、联合原股东进行增资扩股。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产业项目建设,通过企业国有股东增资,带动吸引多元化企业外部股东共同增资,增强企业资本实力,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加快发展壮大。

三、加强优势中小企业改组改造,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7、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优势中小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基金以及企业核心骨干人员等社会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管理、技术、工艺、产品改造,打造一批体制机制活、市场反应快、为核心骨干企业协作配套能力强的“专、精、特、新、优”中小企业集群和“小巨人”企业。

四、全面放开搞活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实现国有资本退出控股或全部退出

8、对竞争力不强、不适于国有资本经营的国有企业,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出资入股并由其控股或独资经营,实现放开搞活。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市场发现投资者和发现价值功能,公开挂牌披露信息,向各类社会投资主体转让全部或大部分国有股权,或者由其增资控股,转变企业体制机制,使国有资本从这些领域退出,为核心骨干企业发展腾出空间和资源。在放开搞活中,对企业品牌、资质、生产经营性资产和土地等有效资源进行“吃干榨净”,引入增量资源,激活存量资源,发挥存量资源最大效益。

五、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

9、各市管企业应积极推进所出资企业建立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要求,完善公司章程,建设精干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权责作用,切实转变企业体制机制,加强企业国有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选派,规范行权履职行为,提升企业科学决策和重大事项管理水平。

六、狠抓落实,确保国有企业开放搞活取得实效

10、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开放搞活工作激励机制。将国有企业开放搞活工作纳入市国资委对市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探索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对已完成股份公司改造的上市后备企业和符合法定条件、发展目标明确、具备再融资能力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及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核心骨干人员,探索实行股票期权、岗位分红权等多种激励方式。

1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推动,依法规范操作。各市管企业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狠抓四年规划的落实,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分工协作,精心组织策划,责任落实到具体企业和人员,并建立工作台账,每年度初报送全年开放搞活工作计划,年底报送工作总结,并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资委加强对市管企业开放搞活工作的指导,定期开展分析评价,及时通报各市管企业开放搞活进展情况,协调落实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规范推进企业改革。国企改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操作,履行相关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把好科学决策关、资产评估关、方案审核关、民主审议关、进场交易关。在改革过程中加强规范管理和全程监督,保障出资人、债权人、企业、职工等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职工稳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2、建立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长效合作机制。国资委将与中小企业局、工商联、合作交流办等市有关部门加强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交流,通报国有企业改革计划以及民营企业投资意向。建立研究会商机制,针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对接合作重点问题,专门研究、专题讨论、制订方案、组织落实。建立专项合作机制,通过每季度举办项目对接会、集中组织国有企业公开挂牌推介、印制招商宣传手册等多种渠道,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对接合作,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相互促进、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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