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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走出去”
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16-06-24

沪国资党委﹝2014﹞161号

在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进程中,市国资委系统的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本市和市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开展跨区域经营,国内投资合作取得跨越发展,与之相适应的“走出去”企业党建工作已成为基层党的建设新领域。现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和中央、市委有关规定,就加强“走出去”企业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抓好“走出去”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走出去”企业党建工作,是上海国有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走出去”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落实企业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和要求,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的工作机制,把“走出去”企业党的工作与行政工作同步设计、同步布置、同步落实、同步检查考核、同步评比表彰。

2、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按照中央、市委关于在国资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重组中党组织设置和管理的规定,落实有党员就有组织,有组织就有党的活动,有活动就有效果的原则要求,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建立党组织,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挂靠、联合等形式,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发挥应有作用。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应以资产关系为纽带,属地与属资相结合,在企业“走出去”的同时,同步建立党组织,把党的组织建在建设项目、生产基地、产品研发、营销一线和服务贸易等产业链上,做到企业建到哪里,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就覆盖到哪里。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走出去”企业党组织要主动争取所在地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倡导和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动融入当地社会,依法诚信经营,重视环境保护,维护企业稳定,促进所在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为“走出去”企业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4、鼓励基层大胆探索。“走出去”企业党建是时代的产物,随着工作的推进和深入,必然遇到制度、环境、资源、认识等方面的制约与不适应,需要企业党组织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的组织设置、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党的组织生活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创新,总结经验,指导实际。各直属单位党委应根据“走出去”企业的业态、规模、产权结构、管理方式以及所处地域等实际情况,在具体工作层面形成加强和完善“走出去”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或操作办法,为“走出去”企业党建工作提供制度安排和实践指导。

二、增强“走出去”企业党组织管理有效性

5、落实党组织管理基本要求。一般情况下,对投资新建的“走出去”企业,在项目建成投产或企业正式运营后,视企业层级、规模和党员人数设立党组织;对收购兼并的“走出去”企业,视资产结构等具体情况,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确保党建工作正常与延续;对“走出去”的工程项目建设类企业,实施矩阵式管理,既有上级党组织的垂直领导,又有属地管理的组织形式。无论采取何种管理方式,“走出去”企业党组织都要主动接受双重管理,在企业党组织与所在地上级党组织的领导、指导下,认真完成基层党建各方面任务。

6、创新党组织管理模式。为最大限度发挥“走出去”企业的党建工作优势,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走出去”企业党组织管理模式。

——企业党组织关系“属资”。“走出去”企业党组织不改变隶属关系,以党建联席会议形式,建立与同一地区“走出去”企业党组织的联系。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定期召集会议或开展活动,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在外埠工程、区域公司及项目建设中,可采取开放、直接的方式将项目党建向外辐射,将上级党组织的工作理念延伸到建设工地。

——企业党组织关系“属地”,党建工作“属资”。企业党组织管班子、管人、管工作运行,确保党建工作的整体性和连贯性。企业所在地上级党组织管组织建制、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等日常工作。

——企业党的工作“属资”。在“走出去”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成立区域党组织,有效整合“走出去”企业党组织资源,对区域内的党组织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党的工作与所在地党组织联建、共建。

三、提高“走出去”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7、强化党建信息化手段。适应“走出去”企业党组织分散性、流动性布局和地域分布广、管理幅度大、队伍流动分散、信息传递不畅、管理成本高等特点,有效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党建网络系统。广泛采用视频会议、网上党校、网上党课、党员QQ群、党员微信群、手机传播平台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网上党的生活,增强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的经常性、及时性、有效性,实现上级党组织与“走出去”企业党建工作的同步和联动。

8、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在企业本部、上级党组织、所在地党组织之间采取契约化管理方式,签订党建联建协议,明确各方在推进“走出去”企业党建工作中的责任要求、权利和义务,形成工作合力。

9、坚持工作方法和体系延伸。坚持与企业发展同步制定和实施党的工作部署和计划,形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规范,确保“走出去”企业与上级党组织在同一制度体系下开展党的工作,做到四个延伸:

——党建工作延伸。上级党组织每年提出一个贯穿全年、覆盖全员的工作主题,“走出去”企业党组织通过思想引导、组织发动,把基层党建工作内容融入年度主题,形成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全面落实企业经营目标。

——活动载体延伸。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的各项党内活动,“走出去”企业应同步启动全程参加,推动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融合。通过上级党组织将特色工作向“走出去”企业党组织的“延伸”和“落地”,形成“走出去”企业各具特色的党建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

——信息网络延伸。“走出去”企业党组织要运用企业的党建网、基层单位的内部网络等现代技术手段,与上级党组织建立党建信息互通平台,保持重要动态通报、工作信息浏览交流。

——党员教育延伸。采取送教上门、集中办班等方式,组织“走出去”企业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和党员跨度互访学习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

四、加大“走出去”企业文化建设力度

10、打造特色企业文化。“走出去”企业党组织要“以企业愿景引领人、以干部表率凝聚人、以岗位成才激励人、以科学管理培养人、以发展成果鼓舞人”的上海国资文化理念为引领,培育体现企业特点,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职工创造力的企业文化。同时,尊重和颂扬所在地区的文化优势和亮点,展现“走出去”企业海纳百川、谦和包容的博大胸怀。

11、注重与当地文化的融合。要用当地职工能够认同的话语体系和乐于接受的活动方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推介传播本企业文化。在融入当地政治、经济、文化进程中,既要注重培育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精髓,又要兼收优化具有地域特色的企业文化。加强企业愿景宣传,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增强与当地职工的融合与交流,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要与同行业一流企业对标,逐步形成“走出去”企业在技术、人才、经营和文化融合能力等优势,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强“走出去”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12、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作为“走出去”企业党建工作的带头人,过硬的业务素质、率先垂范的人格魅力,对员工队伍的引领作用至关重要。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拔政治觉悟高,领导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由于“走出去”企业所处的特定环境,一般情况下“走出去”企业党组织的书记可以党政“一肩挑”,兼任企业的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以便统筹、协调企业的管理和组织资源,保证党的工作有效开展。

13、重视对党务工作者的关爱和培养。关心“走出去”企业党务工作者的职业发展,把党的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走出去”企业党务工作者创造各种进修、学习和培训的机会,有计划地安排专兼职党务工作者与经营管理人员之间的轮岗交流,把有志于党务工作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党的工作岗位上来,形成梯次配备,为进一步做好“走出去”企业党建工作提供人才资源支撑。

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可从实际出发,依据本《意见》制定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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