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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召开2016年法治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16-06-24

4月21日至22日,大唐集团公司在京召开2016年法治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国资委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十二五”以来集团公司的法治工作,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法治大唐”建设总体思路,部署了2016年法治重点工作。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郭祥玉、司法部宣传司副司长刘汉银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陈进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栗宝卿作2016年法治工作报告。

郭祥玉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集团公司法治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央企法治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阐述了国资委对今后央企法治工作的工作思路及总体部署,并对集团公司2016年法治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起步之年,希望中国大唐集团在原有法治工作基础上,紧紧围绕国资委的有关部署,结合企业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合规管理体系,为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刘汉银充分肯定了集团公司在“六五”普法中的创新经验与突出表现,分析了“七五”普法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并对集团公司“七五”普法工作提出要求:要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和学习贯彻,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切实担负起加强本系统和面向社会普法的责任,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促进中国大唐集团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陈进行在讲话中指出,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法治工作,特别是“十二五”以来,集团公司法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依法治企意识明显提升,法律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法律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法律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他要求,要牢牢把握全面依法从严治企、建设“法治大唐”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认真理解并准确把握中央要求,把全面推进“法治大唐”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依法治企要求贯彻落实到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改革的各个环节,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栗宝卿在工作报告中总结了集团公司“十二五”以来的工作成果,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法治大唐”建设总体思路,即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建设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目标,以服务和保障集团公司提质增效升级为主线,有序推进“法治大唐”建设,努力实现“三个深度融合”,着力加强“五个大力提升”,为集团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全面提升目标和逐步赶超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报告还部署了集团公司2016年重点法治工作。

会议表彰了集团公司2011年至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通报了集团公司系统2015年度纠纷案件情况,并举办了“燃料贸易法律风险化解与防范”专题讲座。会上,分、子公司总法律顾问代表进行了述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作交流发言,广西分公司等四家企业代表发言。会议还就“法治大唐”建设进行了分组讨论。

大唐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分管法治工作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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