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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祥玉局长在2016年第3期法治讲堂上的总结讲话(节选)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16-07-06

同志们:

为推动中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进一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我们以“中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实务”为主题,举办2016年第3期法治讲堂。

今天讲堂的主会场设在国务院国资委,106家中央企业和34家省级国资委设分会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有我们邀请的两位专家、政策法规局全体同志。在各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全体人员,各省级国资委及所监管企业的有关负责人、法律事务机构有关人员,共约6200人。中央企业和各省级国资委对法治讲堂高度重视,中船集团、中智公司、中储棉总公司等企业主要领导及部分中央企业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中核建设集团、中国石化、中国华能、国家电投、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子、中国建筑、中国建材、中国中铁、中交集团、中煤地质总局和中广核集团等14家企业还将分会场延伸到二级企业。

借此机会,我简要通报一下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近期重点开展的几项工作,请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予以支持和配合。

(一)贯彻落实好中央出台的关于法治建设的两个重要文件。2015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2016年5月26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贯彻落实以上两份重要文件,我们研究起草了《国务院国资委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实施方案》,从依法全面履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推进民主科学决策、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监管能力等6个方面,规定了25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打造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并将在国资委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方案正式印发后各省可参考借鉴。同时,我们还将与司法部加强协调配合,处理好国有企业公司律师与法律顾问制度衔接等问题。希望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上述中央文件精神,抓住难得机遇,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二)持续推动法治央企建设。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去年12月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我们召开了部分中央企业座谈研讨会,并于6月2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法治央企建设进展情况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将定期对法治央企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通报;关于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向国务院国资委述职工作的通知也将下发。希望各中央企业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及时上报《法治央企建设实施方案》(国资委文件要求于6月底前上报)及2015、2016年召开法治工作会议情况。二是按时上报法治央企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首次上报时间为10月底)。三是做好总法律顾问向国资委述职准备工作。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召开分行业、分片区法治工作座谈研讨会,强化对法治央企建设的分类指导和推动。

(三)加强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近年来中央企业案件涉案金额大幅增加,融资性贸易纠纷和涉外重大案件多,国有企业之间的纠纷也比较多。在中央企业稳增长、提质增效进入攻坚阶段的新形势下,做好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协调管理工作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但在案件协调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部分中央企业对本集团所属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不了解情况、不掌握动态,指导协调不够有力,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为此,我们正在抓紧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就健全完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机制制度,提出有针对性的原则要求。希望中央企业据此及时细化完善本集团内部的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促进案件依法妥善处理,挽回或减少经济损失。

(四)汇总通报省属国有重点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情况。在各省级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已经收集汇总了目标落实进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分析。总体上看,近两年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法治工作各项指标均有明显提升。北京、辽宁、江苏、福建、重庆、深圳等地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覆盖面达到100%,江西、吉林、内蒙古、浙江、厦门等地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均超过70%,部分指标提前完成。但是也应当看到,各地落实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情况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法治工作仍不平衡,有的省市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国务院国资委关于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落实情况的通报即将下发,希望各省级国资委全面对照目标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利用有限的半年时间,抓紧整改落实。

(五)正式启动国资委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按照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将于本周下发,对中央企业和各省级国资委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请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按照规划要求,结合本企业和本地方实际及时制定具体措施规划,并按要求报送国资委普法办,确保“七五”普法起好步,开好局。

(六)认真做好涉外谈判对话和法律事务工作。近期重点主要包括中美商贸联委会前期准备工作以及世贸组织贸易政策审议工作,同时,启动第二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编辑出版工作,继续组织相关中央企业编写新加坡、印度等国家的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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