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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责任担当 强化法治保障 中国核建召开2017年法治工作会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17-04-1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2016年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有关要求,2017年3月29日至30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2017年度法治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集团公司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有关要求,以化解法律纠纷案件和防范法律风险为重点,稳步提升依法治企水平。本次会议体现了以下特色:

一、领导高度重视

集团公司党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本次会议,会前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长顾军(主持全面工作)亲自听取关于本次会议安排的专题汇报,亲自审定会议方案,亲自指定参会人员。会议同时邀请到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肖福泉莅临指导。顾军总经理出席并作重要讲话;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清堂主持会议并传达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有关精神;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李朝晖作集团公司法治工作报告;股份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计平就股份公司法治重点工作提出要求。本次会议还得到了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的充分重视,通过现场和视频两种方式,共有各级干部职工四百余名参加了会议。

二、紧抓关键少数

在会议的参会人员安排上,紧紧抓住各单位“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会议不仅要求各成员单位董事长、总法律顾问及法律部门负责人参加,同时还强调京区单位董事长赴现场参会,其余领导班子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会上,顾军总经理通报了中国铁物、中冶集团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案件,强调集团公司部门及成员单位各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他要求在2017年集团公司法治工作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准绳,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确保企业在法治轨道正确运行。

三、强化奖惩机制

针对各单位2016年案件纠纷多发态势,会议着重强调各单位2017年度法治工作中应高度重视法律纠纷案件化解,遏制案件上升趋势。会后集团公司将分别与各成员单位签订案件纠纷化解目标责任书,从责任内容、责任目标、责任追究三方面逐级明确责任,并将结果纳入各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对放任风险的单位及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对完成考核的单位及贡献突出的个人给予相应奖励,以激励各单位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切实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重点剖析问题

本次会议不仅传达贯彻中央企业法治精神,同时组织集团公司22家成员单位围绕法律纠纷案件化解、重大项目风险防控和法律工作队伍建设等当前法治工作中突出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题研讨。各单位发言内容均为经各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策的工作举措,内容丰富,李朝晖总法律顾问及王计平副总裁就研讨内容进行了点评并提出要求。研讨中各单位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既找到了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难点,又通过“他山之石”拓宽了工作思路,准确把握解决问题的关键。

五、明确工作部署

2017年是集团公司推动法治央企建设全面攻坚的关键之年,顾军总经理对全面推进法治核建建设提出五点要求: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加快法律纠纷案件化解,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三是严格做好重大决策事前事中风险防控,把法律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四是严肃经营损失责任追究,强化法治工作奖惩机制;五是加强法律专业人员培养,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综合能力。结合以上要求,李朝晖总法律顾问对2017年法治工作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她指出2017年法治工作要以依法治企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工作“十三五”规划为指引,以化解法律纠纷案件和防控法律风险为抓手,凸显法治工作的价值创造作用。各单位要坚持章程至上,重视章程管理,切实增强法人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章程在集团公司法人治理中的内部“宪法”作用。在人才培养方面,各单位也要尽快打造一支强有力的法治工作队伍,适应集团公司改革的需求。同时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打造法治核建品牌形象。

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为推动集团公司法治工作再上台阶奠定了更加扎实的基础,谋划了更加明确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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