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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系统法治工作简报第22期

文章来源:法规局  发布时间:2018-03-30

国资委系统法治工作

 

 

 报

 

2018年第3期(总第22期)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2018年3月26

 

 

编者按:2017年,政策法规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委领导的直接指导推动下,在各厅局大力支持配合下,制订国资委职能转变方案、权力和责任清单等重点改革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国资监管法规制度、法治央企建设、涉外政策法律和委机关法律事务等工作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稳健起步。为加强沟通交流,现将2017年政策法规局工作总结择要刊发,供参阅。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2017年工作总结

(摘 要)

一、推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一是全力落实职能转变改革任务。落实中央改革任务,牵头起草国资委职能转变方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方案,提出强化3项管资本职能,精简43项监管事项,整合三方面相关职能。按照委党委要求,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通过召开片区座谈会、组织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宣贯,对福建、江苏、湖南等十几个省级国资委职能转变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加大对地方的指导力度。二是制订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结合国资委职能转变方案和简政放权要求,研究制订《国务院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法厘定国资监管职责边界,明确规划与投资监管、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改革改组等9大类36项权责事项,规范了履职方式和流程,细化了追责情形。三是及时总结上报完善体制工作成效。牵头汇总《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较好完成中央改革办重点督察任务。研究起草《党的十八大以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取得显著成效》信息,专报中央领导。四是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先后2次就财政部起草的《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方案》研提意见,充分反映国资委系统的意见。加强对地方国资委推进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汇总分析和指导支持。配合研究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二、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做好国资监管立法工作。编制国资委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列入立法项目23项,出台规章规范性文件21件。重点审核《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80余件次。二是积极参与重点国家立法。配合中纪委开展国家监察法实施问题研究,参与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制订修订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政策法律环境。三是持续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对我委现行有效的28件规章、25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失效32件、计划修改36件。四是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相关工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印发的52部党内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建议。编制2017年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列入项目21件。首次全面清理党委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24件、计划修改10件。探索建立党委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全年审查30余件次。指导推动中央企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将企业党委(党组)制度文件符合党内法规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体系。

三、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设计和指导推动。研究制定《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法治央企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定期总结通报法治建设进展情况,参加企业党委(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和法治工作会议,组织调研座谈,持续加大指导推动力度。赴企业参加法治工作会议、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80余次。二是促进企业提升法律管理水平。为公司制改制提供法律支撑,审核中央企业章程69件次,将法治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建立企业法律风险报告提示制度,就融资性贸易案件处理、国有股权代持中的法律风险等共性问题发出7份提示函,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建议。深入推进5户中央企业合规管理试点,组织起草《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三是指导协调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指导企业妥善应对法律纠纷案件,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促进企业提升案件管理能力和水平。四是搭建交流共享平台。举办第一期中央企业高级法律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培训班。全年组织6期法治讲堂,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进行视频授课,每期参加人员1万多人。充实中央企业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库和法律人才库,筛选发布50个优秀案例,遴选71名金融法律人才,成立由55名专家组成的境外法律风险防范专家组。建立中央企业外聘法律服务机构信息库,为企业选聘律师提供参考。加大对法治央企建设成果宣传力度,邀请新华社、人民日报等11家媒体对11户中央企业进行集中采访和专访,刊发专题报道33篇。

四、做好涉外政策法律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国企议题涉外谈判对话。参加第34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第13-15轮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中加自贸区谈判等政府间涉外谈判对话12次,研究提出GPA出价清单,努力为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二是妥善处理涉外法律事务。参加对欧盟、巴西等18个世贸成员的贸易政策审议,积极参与世贸组织第七次对华贸易政策审议。与商务部共同举办反垄断法培训班。三是指导企业加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起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境外法律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督促企业定期排查、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境外法律风险。积极参加中纪委“一带一路”反腐败研讨会。召开“一带一路”建设法律保障研讨会,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机构、中央企业等约130人参加。组织编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伊朗、老挝等10个国家分册,促进企业提升依法开展国际化经营的水平。

五、做好委机关法律事务工作

一是建立国资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举办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正式聘任17名专家学者、知名律师为外聘法律顾问,确定法规局9名同志为第一批公职律师,不断增强法治工作力量。二是认真做好重要履职行为等法律审核。对中央企业章程、改制重组方案等进行法律论证把关120件次,推动依法行权履职。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授权委托等法律审核115件次,切实防范机关法律风险。三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起草印发《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机关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2起,已审结的11起全部胜诉。四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举办国资委机关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80余名机关干部参加培训。组织各厅局代表到北京市一中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以案说法推动法律素质提升。

六、扎实推进支部党建工作

以“培养合格党员、打造先进支部”为目标,践行“学、带、创、促、和”五字工作法,党建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一是以“学”为基,着力强化思想建设和理论武装。全面深入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的重要论述,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以“带”培优,着力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支部书记切实承担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并通过支委委员将党建工作责任向下进一步传导压实。坚持重要文稿集体讨论制度,定期评选“重点工作突出”处室和“业务标兵”,充分发挥“老中青”业务骨干作用,形成“传帮带”的良好机制。三是以“创”求新,着力丰富工作机制和形式载体。每两个月组织一期“法治大讲堂”,形成了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国资监管法治建设网”、“法治央企”和“地方国资监管”微信群、公众号平台作用,搭建互动交流宣传平台。四是以“促”谋效,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成效。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深化“三会一课”与业务学习融合机制,党建工作促进作用成效显著。五是以“和”聚力,着力营造党支部良好氛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深入排查廉洁风险点,积极培育“爱岗敬业、专业高效、遵规守纪、团结协作”的局风局貌。多名同志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工会、妇工委、团委、青年理论研究会兼任职务,为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贡献力量。

2018年,政策法规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党建中心任务,牢牢把握促进依法监管、推动依法治企、服务依规治党的工作主线,扎实做好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制度、打造国资监管法治机构、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强化涉外政策法律保障、服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政策法规局自身建设等六方面工作,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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