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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国有经济发展报告(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业绩考核局  发布时间:2008-09-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各中央企业,各有关行业协会:

  国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导力量。国资委组建以来,通过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结构调整,进一步增强了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关键领域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全面分析与反映我国国有经济运行状况,系统研究与总结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辉煌成果,充分展示国有企业新形象和国有经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推广有关地区、主要行业和典型企业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我委决定编辑出版《中国国有经济发展报告(2008)》(以下简称《国经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框架和内容

  《国经报告》共设六篇:综合篇、行业篇、地区篇、城市篇、重点企业篇及资料文献篇。各部分撰稿内容重点主要包括:

  (一)经济运行与经营业绩情况;

  (二)基建投资与技术进步情况;

  (三)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情况;

  (四)结构调整与并购重组情况;

  (五)节能减排与安全生产情况;

  (六)国资监管与企业管理情况;

  (七)社会责任与品牌建设情况;

  (八)典型先进做法与成功经验。

  请各省(区、市)国资委组稿和编写《国经报告》的地方篇,并提供有关数据资料(见附件1);请有关行业协会组稿和编写《国经报告》的行业篇,并提供有关数据资料(见附件2)。

  二、编写要求

  (一)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在翔实的数据分析基础上,基本概括出各省(区、市)、中央企业及相关行业年度国有经济运行的全貌;

  (二)突出资料性和实用性。内容真实,语言流畅,文字通俗,表格规范;

  (三)时间界定。组稿和编写内容主要反映2005、2006和2007年度的情况,所用数据资料为2005、2006和2007年的数据。

  三、交稿时间

  请于2008年10月25日前交稿。交稿时请寄交清样1份,并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电子版发送至编辑部。

  为使《国经报告》工作协调有序、规范开展,请各省(区、市)国资委、中央企业和有关行业协会选派专人负责《国经报告》的具体联络、协调和撰稿工作,认真填写《国经报告》工作联系表(见附件3),并于9月25日前报编辑部。

  《国经报告》编纂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向地方和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联系电话:010-63191548(编辑部)

       010-68391708(研究中心)

       010-63192678(考核局)

  EMAIL: pengjg@sasac.gov.cn

  附件: 1. 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

     2. 分行业主要经济指标表

     3 .《国经报告》工作联系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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