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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资本局  发布时间:2017-10-1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资本〔2017〕656 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中央企业: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资本预算)制度建立以来,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标,充分发挥资本预算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为中央企业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改革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本预算工作,探索资本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依据资本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委拟对部分重点中央企业资本预算支出事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从2017年开始,我委将每年选择若干家资本预算支出事项较多或支出金额较大的中央企业,聘请市场化管理咨询机构开展评价。我委公开选聘了北京正略均策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大纵横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家管理咨询机构承担评价工作任务(相关费用由国资委专项经费负担),针对不同类型的预算支出事项探索相应的评价方法。通过访谈、问卷、调研等咨询和诊断方法,综合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评价工作。

二、评价内容

通过对企业历年资本预算支出事项实施情况的梳理,对企业资本预算支出效果进行整体评价,在此基础上,对相关中央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进行诊断,作为以后年度研究制订资本预算注资规划的参考依据。具体包括:各项资本预算支出是否达到项目预期效果和目的,各项资本预算支出对项目承担企业发挥的作用,资本预算支出对中央企业落实国家战略、自身战略目标和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相关资本预算支出对行业和社会发挥的作用等。

三、评价范围与时间

纳入2017年度资本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范围的企业和事项为:国机集团(重组中国二重)、中粮集团(粮油等重点产业整合与发展)、诚通集团(不良资产处置)、电信科研院(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研究进展)。其中:国机集团和诚通集团项目由正略均策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中粮集团和电信科研院项目由北大纵横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评价范围可延伸至资本预算对相关企业历年安排的全部支出事项。评价工作时间为2017年9月到2017年12月。

四、工作要求

开展资本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总结资本预算工作成效,研究制订“十三五”资本预算注资规划和支出重点方向,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资本预算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有关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对资本预算工作及实施效果进行自我总结,并落实具体牵头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相关配合和协调工作,为评价工作小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 

              李雪桃、刘嗣永      

              64470437、64470430、64470432(传真)

电子邮件:ziben-shouyi@sasac.gov.cn

国资委办公厅

2017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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