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监督追责局 发布时间:2025-07-1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规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服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5年8月10日前反馈国务院国资委监督追责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jdzzjzqyj@sasa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监督追责局,邮编100053,信封请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1.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务院国资委监督追责局
2025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张任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