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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294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企干一局   发布时间:2019-11-1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的大国”、“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国家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国资委、人社部等部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各项部署,近年来在推进产教融合、优化评价机制、提高待遇水平、加强培训培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1.积极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优化技能人才队伍使用和晋升。一是营造煤炭行业人才评价政策环境。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2017年9月,人社部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目录中包含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计81项,其中“压缩机操作工”、“井下支护工”、“矿山救护工”、“炼焦煤制备工”和“炼焦工”等与煤炭行业相关的职业工种保留列入目录。二是改进技能人才绩效考核方式。指导中央企业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鼓励根据其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类型等不同要求,采取考核鉴定、考评结合、业绩评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重点评价技能人才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方面的能力。三是指导和推动中央企业完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高级技师以上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技能专家”、“工匠技师”等职位,延展技能人才发展空间,牵引技能人才立足岗位建功立业,鼓励中央企业拓宽技能人才成长空间。四是鼓励中央企业建立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国家和行业竞赛为主体、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大力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拓展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渠道。

2.积极落实技能人才激励政策,提升技能人才待遇优化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通过积极推荐技能人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一批企业技能人才在全国、省、市总工会,青年联合会等群团组织中兼任重要职务等,增强了技能人才的政治荣誉感。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2018年6月,国资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的专题会议,充分交流了中央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会后,各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创新完善以技能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如设置技能工资单元,设立技能人才岗位特贴,推行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同时积极探索核心技能人才超额利润分享,中长期激励,股票期权激励等,切实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三是加强技能人才的荣誉激励。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评优活动中,做到向技能人才倾斜;积极推荐优秀技能人才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各级荣誉称号;持续开展“中央企业技术能手”的评选工作;鼓励中央企业通过选树“大国工匠”、“时代楷模”,用高技能人才名字命名班组、工作室等方式,提升企业高技能人才影响力。

3.积极落实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鼓励探索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一是经国务院同意,2017年7月,国资委、人社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主要采取四种方式。鼓励通过整合资源的方式,继续发挥国有企业职业教育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对与企业主业发展密切相关、产教融合且确需保留的企业办职业院校,由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资源优化整合,探索集中运营、专业化管理。二是指导中央企业建立匹配企业战略、符合产业规律、满足自身特点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加大各层次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并在中央企业面对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转岗人员时,指导探索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三是国资委与人社部共同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技工院校与国有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见》,鼓励中央企业直接举办或通过参股、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举办同企业主业发展密切相关、产教融合的技工院校,深化校企合作制度,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突显企业用人主体作用,持续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具体工作考虑如下:

1.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技能人才队伍。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相关部委正在研究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政策措施,对与煤炭行业相关的技能类职业从业人员,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依托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推动中央企业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使技能人才管理体制更加科学、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充分激发广大技能人才加强学习、苦练本领、提升技艺、勇于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力度。一是全面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精神,强化政府工作职能,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二是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继续与德国、日本等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多样化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提升培训班,并提高煤矿行业中央企业选调力度。三是全面推动中央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充分发挥中央企业主体作用,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对新招用和新转岗的技能岗位人员实施新型学徒培训。

3.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生产一线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选树工作,利用国家部委层面多种自有媒体,以及央视、工人日报、人民网、中华网等主流媒体,多渠道展示煤矿行业中央企业优秀技能人才风采,增强技能人才的荣誉感和成就感,让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在中央企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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