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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党委与新委派的4名中央企业总会计师进行任前集体谈话

文章来源:企干二局  发布时间:2019-09-10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委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贯彻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交流的政策规定,推动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国资委党委近日决定,对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王社教,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詹艳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徐震和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荣岩同志等4名总会计师纳入委派管理。按照委党委和委领导要求,企干二局局长姜维亮同志和财务监管局副局长刘绍娓同志代表国资委党委,与上述4名同志开展了任前集体谈话。

姜维亮同志在谈话中提出,希望4名总会计师,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深入广泛调研,尽快转变角色,融入企业,不断强化责任使命,贯彻出资人意志,突出抓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主动从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思考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其他班子成员工作,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把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到位,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刘绍娓同志介绍了委派总会计师的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强调作为委派总会计师,要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切实履行岗位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名总会计师都表示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在新的岗位上勤勉工作,履职尽责,努力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党建工作做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李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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