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概况  >  委内厅局  >  党建局  >  中央企业团工委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表彰2015-2016年度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中企团发〔2017〕8号)

文章来源:中央企业团工委  发布时间:2017-07-19

各中央企业团委:

2015年以来,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全面履行团的各项职能,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选树青年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成长成才,根据中央企业共青团评选表彰有关制度,中央企业团工委研究决定:授予中核集团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团委等169个团委“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中核集团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福清项目部团支部等283个团(总)支部“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许莉萍等365人“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刘迪等296人“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扎根一线、岗位建功。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要以表彰为契机,充分利用团属宣传阵地和媒体,大力宣传获奖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集中展示青年风采,团结凝聚广大团员青年为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作出新贡献。

附件:

1.2015-2016年度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名单.pd

2.2015-2016年度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

3.2015-2016年度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4.2015-2016年度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

中央企业团工委

2017年7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