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概况  >  委内厅局  >  人事局  >  厅局发布 > 正文
关于国务院国资委2006年度公务员 考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二)

文章来源:国资委人事局  发布时间:2005-10-21

关于国资委2006年度公务员
考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二)

  根据考生填写报名表的情况,特做如下提示:

  1、我委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企业工作经历,包括各种规模、各种类型的企业。

  2、考生填写报名表时,务必将自己的企业工作年限填写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栏目中。

  3、在职人员报考,请将本人所获得学位填写在备注栏中。

  4、在职学习的经历和兼职经历务必注明,以免与全日制学习经历和正式工作经历混淆。

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