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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资委机关管理提升活动中创先争优的通知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2-06-21

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部分京外企业在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开展管理提升活动,是国资委系统今明两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工作难度大,标准要求高。委机关的管理提升不仅是自身素质、工作效能和机关形象的提升,也是加强直属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有利契机。动员、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管理提升活动中创先争优,使机关管理提升活动“走在前、作表率”,为机关管理提升活动提供保障,是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党委关于委机关管理提升活动的各项部署和要求,通过在管理提升活动中进行创先争优,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服务、保证和监督作用,营造“增强素质、促进协同、提高效能、树立形象”的良好氛围,实现“人人参与提升、人人得到提升、全委获得提升”的活动效果,为落实好“十二五”时期各项工作部署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深入发动,广泛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在管理提升活动中创先争优,使机关管理提升活动走在前、作表率。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国资委党委的通知要求和委领导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做好本职岗位工作,通过组织开展管理提升大讨论、机关建设建言献策等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参与到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来,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管理提升、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要通过简报专刊、专题网站和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管理提升活动取得的效果,大力宣扬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要学习借鉴央企管理提升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在不断提升服务央企的质量、效率和水平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塑造机关良好形象,真正在管理提升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确保机关管理提升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要统筹规划,精心安排,找准党建工作融入管理提升活动的契合点。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国资委机关管理提升活动工作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时间安排和工作节点,认真总结梳理日常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自查自摆、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在全面深入查找日常管理中的不足之处与薄弱环节的同时,认真查找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制度措施、队伍素质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理清工作重点和工作思路,制定具体举措,切实改进提高,并建立长效机制。要把管理提升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机关建设“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到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去,实现党建工作水平与机关管理水平的共同提升。

  三要加强指导,扎实推进,通过管理提升活动进一步提高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在管理提升活动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抓好活动的谋划、推进、落实和检查考核。要通过管理提升活动推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坚持“一岗双责”,配齐配强机关厅局党组织负责人,加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巩固委管协会党组织全覆盖成果,帮助新组建党组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推动新组建单位尽快建立党组织。要以管理提升、管理创新的理念和要求为指导,深入总结两年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实现管理提升的比学赶超、支部建设的晋位升级和机关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推进。

  直属机关党委将通过建立联系点、走访调研等形式,加强检查督导,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机关各厅局党支部(总支)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激发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促进厅局之间、处室之间和处室内部的工作协同,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塑造机关良好形象。管理局临时党委要根据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载体,确保在管理提升活动中创先争优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直管协会党委要结合委机关管理提升活动的有关内容和要求,根据协会的特点,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分析本单位和个人在内部管理和行业服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措施,深入推进品牌协会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请各单位及时将在管理提升活动中创先争优的情况报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


                      直属机关党委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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