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概况  >  委内厅局  >  巡视办  >  厅局发布 > 正文
中煤集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9-21

根据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国资委党委第三巡视组对中煤集团党委进行了巡视。2020年1月3日,国资委党委巡视组向中煤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煤集团党委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从8个方面制订了86条整改措施。集团领导班子、各责任部门、有关单位主动认领、迅速行动,积极克服疫情影响,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按期有序推进。截止7月底,6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或基本完成,22条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中煤集团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精心谋划部署、强力推动落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常委会,认真学习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同志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巡视组反馈意见和选人用人及巡视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体班子成员表示要进一步增强推进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积极担当作为,带头抓整改,层层抓落实,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巡视整改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李延江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都基安同志牵头推进,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成立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组织协调整改相关工作。三是从严制定方案。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全面梳理反馈意见,与主题教育整改、审计整改等相结合,认真研究分析、细化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两次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整改方案,逐条分析、深入研讨,最终将4个方面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32个具体问题,制订了86条整改措施,全部落实责任到领导、到部门,明确了完成时限。针对反馈的选人用人和巡视工作意见,同步研究制订了专项整改方案。集团纪委自我加压、同向发力,研究制订了《中煤集团纪委落实国资委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四是全面推动整改。建立整改台账、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统计表、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统计表,紧盯整改要求和时限,强化统筹调度推进。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巡视整改协调推进会等,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都定期不定期听取分管范围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合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通过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责任部门、有关单位的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五是克服疫情影响,整改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巡视整改、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带来了很大冲击。中煤集团党委先后召开15次党委常委会、6次全集团视频会和一系列视频调度会,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资委党委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为检验巡视整改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3月份以来,集团公司煤炭产能恢复到正常水平,煤化工企业达到满负荷运行,在建重点项目复工率超过90%,生产经营保持了平稳运行。利用疫情影响不能外出的时机,中煤集团党委集中力量研究整改制度建设、发展战略、企业改革、权责划分等方面问题,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同时克服疫情期间各种困难,先后派出多个办案小组,快查快办国资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确保了整改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一是建立完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制度机制。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列为党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建立工作台账,指定专人盯办,及时更新完善,督促贯彻落实。今年以来,集团党委28次党委常委会中有15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疫情防控以来,集团党委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上下贯通的疫情防控领导体系,形成覆盖各级企业的日报告、零报告工作机制,确保了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全集团累计隔离观察4万余人,有效控制了疫情风险。认真落实国资委“两稳两争两保”要求,编制应急预案,配足防疫物资,严格营地管理,合理安排生产,确保了境外员工身体健康。第一时间通过国资委专用账户向湖北疫情一线捐款3000万元,全集团党员、干部、群众自发捐款882万余元;所属医院累计接诊发热患者800余人次,抽调37名医务人员支援湖北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所属企业积极向地方政府、定点扶贫县和国内外合作伙伴捐赠多批防疫物资;所属煤矿企业全力保能源供应,煤化工、电力企业全力保障春耕备肥与电力热力供应,所属煤化工企业紧急转产,生产聚丙烯纤维料2.5万吨,及时组织发运,为疫情防护物资应急保供提供原材料支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展现了央企担当。二是推动企业发展规划深度融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组织召开“十四五”规划研讨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新战略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推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融入“十四五”规划编制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承担国家能源局“十四五”规划研究课题4项,开展集团公司有关区域发展和重点产业课题13项,推动能源安全新战略与“十四五”规划深度融合。集团公司煤电化产业规划已上报国家能源局、“十四五”规划具体思路已上报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局。三是坚定不移推动能源安全新战略在中煤集团落实落地。全力确保能源稳定供应,2019年集团公司实现煤炭产量2.14亿吨,长协合同兑现率90%以上;今年上半年,集团公司克服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实现商品煤产量9144万吨,完成发电量235亿度,完成聚烯烃产量76.3万吨、尿素产量98.8万吨,努力做好煤炭保供和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为促进煤电上下游健康发展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持续提高安全绿色发展水平,2019年科技投入近35亿元,完成7个煤矿智能工作面和1个智能掘进工作面建设,2020年计划研发经费投入强度2.02%,持续推进煤矿智能工作面和智能掘进工作面建设;2019年完成7亿元环保投资,2020年投入环保资金12亿元,不断完善环保设施,11座煤矿被评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全年未发生重大环保事件和突发环境事件。积极推动清洁煤电协调一体化发展,通过市场化方式并购5座电厂股权,电力装机容量增加588万千瓦,目前控制全资、控股及参股电厂达37座,控股装机总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煤电协同效应取得新成效。继续推动煤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煤化工企业继续保持“安稳长满优”良好态势,主产品产量实现671万吨产量,较上年增长4.2%,达到历年最好水平;严格“三废”管理,煤化工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提升专业化管控、智能工程建设水平,煤化工智能工程被国资委列入中央企业首批十大智能工厂模型,煤化工产业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加快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与布局,开展《中煤集团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思路与举措》专题研究,谋划布局建设风电、光伏产业,跟踪探索新材料、氢能、储能、智能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不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是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召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再学习再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明确科技创新的重点和方向。适时组织有关人员赴有关先进企业开展对标学习、实地考察,取长补短,改进推动科技创新工作。二是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全员创新、主动创新”的浓厚氛围。制定《“中煤工匠”评选暂行办法》,开展科技进步奖、五小科技奖、生产一线技术创新标兵、优秀职工创新工作室、中煤工匠奖、青年科技奖、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奖等奖项评选。召开集团公司科技大会,表彰在科技创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安排重点工作,弘扬创新精神,全力推进创新发展和创新型企业建设。三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调整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由党委书记、董事长直接分管、总工程师协管,统筹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和重大技术决策。重新梳理科技创新管理部门职责、定编定员,增补科技管理人员,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管理系统建设,已完成科技项目模块的开发并正式上线运行,预计9月底完成所有模块的开发和测试,12月底前正式投用。四是着力破解技术瓶颈。编制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明确重大科技专项的管理流程、实施程序、负责人职责、专项成果验收、课题经费配套等内容。开展重大科技专项研究攻关,已完成“大海则煤矿智能化建设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重大科技专项立项,正在加快研发新型的智能化成套装备、智能平台以及核心关键技术,力争实现智能技术及装备水平提升和技术的突破,形成蒙陕地区深部煤矿智能化矿井样板工程。充分发挥中煤煤化工研究院、中煤能源研究院、中煤天津地下工程智能研究院、中煤装备研究院四个研究院作用,深化在煤矿冲击地压研究、瓦斯防治及技术装备开发、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关键领域的产学研合作,通过共同申报国家科研课题、共同申报行业工程研究中心解决企业发展技术瓶颈和短板问题。目前,装备研究院新承担能源局、国资委“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2项,参与能源技术短板项目3项;组织申请科技部“科技助力2020”重点专线项目2项。

3.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一是加强对企业改革整体谋划战略引领。坚持战略引领,系统谋划企业改革,将改革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加强专业化管理,设立了电力公司、新疆公司、股份公司煤化工事业部等专业化管理公司和部门,不断完善产业发展平台。二是加快推进专项改革及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相关工作。资源发展集团上深涧、小梁沟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有序推进,预计年底前完成去产能验收。8户厂办大集体已全面完成改制或关闭撤销,提前完成改革任务。涉及医疗机构改革的7户企业中,1户已移交地方政府,1户已实施重组改制,1户已完成注销,2户已与相关方达成合作意向,2户正在多途径推进改革。所属企业积极配合“三供一业”移交改造,管理权和相关产权完成分离移交;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加快推进清算工作,8月底前完成。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制订《关于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按计划完成。三是加快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所属二级企业(含重点三级企业)全部实行了领导班子任期制并强化任期考核。深入推进“双百行动”,装备公司制定了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和职业经理人两个管理办法,机关实行全员竞聘,在7家所属企业开展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北煤机公司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与经理层成员签订《职业经理人劳动合同书》《职业经理人岗位聘用合同》《职业经理人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以及《职业经理人承诺书》;张煤机公司在中层干部中推行了竞聘上岗;西安设计公司在中层干部队伍中实施了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印发《中煤集团专职董事管理办法》,建立专职董事队伍,在装备公司成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规范执行公司内部领导人员退出政策,明确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集团党委管理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提前退出领导岗位,完善退出机制。四是持续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指导二级企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支持各板块建设核心队伍,推动富余管辅人员向一线核心岗位流动;督促各单位完善选聘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制定《总部员工选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总部部门补充人员主要通过公开招聘和内部竞争上岗;强化考核评价,把考评结果作为职务晋升、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营造比能力、比业绩、比贡献的良好氛围。引入高质量发展奖励等阶段性工资总额制度,2020年继续实施高质量发展特别奖励,实施分类、精准、个性化考核,有效发挥考核分配“指挥棒”作用;开展中长期激励,在西安设计公司开展科技型企业岗位分红激励试点,试点方案已报国资委备案。优化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在装备公司试点开展工资总额周期制管理。五是深化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探索建立市场化创新机制,中煤天津设计公司成功入选国企改革“科改示范行动”企业,目前已完成中煤天津设计公司“科改示范行动”改革方案;装备公司积极与外部投资者、技术团队等商洽,部分项目已形成初步合作意向;西安设计公司积极谋划在子公司层面推动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相关事宜正在有序推进中。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审批事项,修订完善《职权配置手册》和《工作流程手册》,先后制订第二、三批授权放权清单,着力提高决策效率。

4.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一是着力推动“两商”战略平衡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开展装备制造智能化和矿建企业创新发展、国际化发展的专题研究,把相关内容列入集团“十四五”规划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加大支持力度,2020年安排20亿元投资计划,用于矿建装备升级、煤机制造水平提升等方面支出;中煤集团境外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已于2019年12月正式上线运行;引进国际化专业人才充实国际化业务机构力量,开发公司招聘了一批具有国际化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所属8家企业在9个国家(地区)的8个项目均已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境外企业管理要求实现复工。加强国际化经营,与有关央企建立了业务对接机制,积极寻找搭船出海的商机;跟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煤电一体化项目,向巴基斯坦递交了有关项目意向书(LOI),所属石煤机公司首次与马来西亚用户成功签订掘进机订购合同;2019年10月以来,集团及所属企业开展国际商务交流20余次,先后赴土耳其、阿联酋、巴基斯坦、澳大利亚等国家开展业务技术交流;集团公司分别与迪拜王室公司和澳大利亚有关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国际化营销取得新突破。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修订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四个专项考核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在年初签订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中,进一步对外部市场开拓、非煤收入和转型收入占比等方面考核指标及权重进行优化,加大考核力度,推动能源综合服务商企业业务拓展和转型升级。二是厘清党委与经理层职责边界。进一步研究梳理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明确10类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不再提交党委常委会前置研究讨论,提交党委常委会前置研究讨论的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占比由90%降至56.7%,党委常委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聚焦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保证了党委集中精力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更好发挥领导作用。三是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组织煤矿、煤化工等单位全面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梳理重大安全风险414项,并编制形成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督促基层单位周调度、月检查、季会商、年分析。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警示三月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召开“3.28”事故十周年警示教育大会,组织煤矿瓦斯、冲击地压、水害、顶板及煤化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安全检查,开展一系列针对性、深入性、广泛性的安全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开展业务会商和专项会诊,2019年,组织完成5处瓦斯灾害严重、10处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7处冲击地压灾害严重矿井的专项会诊,诊断出问题和隐患252条,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完成;组织完成集团公司年度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专项检查3次,煤矿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业务会商10余次,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制定针对性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了中煤集团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现场会、中煤集团“一通三防”工作专题会、中煤集团防治水工作专题会,安排部署重点技术工作;积极推进《中煤集团有限公司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管理规定》《中煤集团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供技术保障,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继续保持稳定态势。四是坚决打赢环保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生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强化生态环保基础管理,制定了集团总部生态环保管理部门建设方案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改管理办法》《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生态环境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结合2019年度节能环保工作考核,督促有关企业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完善制度。加大环保投入和目标考核,印发2020年度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本支出计划、2020年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目标,向所属企业下达了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露天矿排土场复垦率、不发生较大以上环保事件等考核指标,强化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推动《中煤集团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每月调度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进度,在集团公司月度安全生产调度视频会上通报,下一步将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专项督查。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抓而不实,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资委党委部署要求。召开集团党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修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与所属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对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督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作出安排,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重大案件查办情况、反腐败斗争形势、阶段工作总结和计划,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专题汇报,加强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研判。3月11日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听取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安排的专题汇报。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将“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对各级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列入全年工作重点,通过问题线索处置、廉洁档案建立、政治生态研判、民主生活会督导、巡视巡察整改、纪检建议落实等举措,进一步加强对下一级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初步形成了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以集团纪委开展所属企业纪律审查为切入点,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加大对所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列入企业整体政治生态报告。在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的同时,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涉及到“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实时开展“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在落实国资委党委部署,开展“境外腐败、利益输送、设租寻租、化公为私”四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延伸开展工程建设、财务资金管理两个领域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靠企吃企的问题,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用育管相关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选任工作程序和“凡提四必”要求,严格规范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纪实尤其是考察材料签字、考察谈话记录、任免审批表审核等。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所属企业“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分析研判,在集团党委2019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着重加强对所属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制定《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调入(交流)事前报告和任职回避制度的通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外事管理办法》,对各企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强化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开展个人事项申报核查,对巡视组反馈个人事项报告瞒报、漏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均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是强化政治监督。集团纪委及时提醒督促党委通过党委常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督促和协助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推动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指导所属企业纪委对2起不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信息的案件进行严肃问责;及时下发通知,派出检查组,对7家在京企业开展“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跟风表彰、突击提拔、搭车补助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策要求得到精准执行;向集团党委提出《关于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快国资委党委巡视反馈整改工作进度的监督意见》,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落地。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巡视、审计、信访举报集中反映的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分包、废旧物资处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深化领导人员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与本企业业务往来和“不给好处不办事、做不成项目”专项整治,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落实分级授权管理原则,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工程招标及项目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提出12条具体管理整改要求。结合工程领域突出问题,落实各相关单位关键环节管控责任和执行标准,已分两批次对集团公司21家相关单位实行业务督导,建立督导台账,督导结果纳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保证整改落实效果。强化工程招标管控及业务督导,在集团公司基本建设管理部设立招标管理处。制定《集团公司工程类招标计划审查标准》《集团公司重大工程及工程服务招标文件审查标准》,落实专业会商机制,严格采购方案、招标计划系统报送和审核。重要服务类采购采用“所属企业实施+关键环节总部管控”模式,规范管理行为,降低招标采购风险,把好“源头控制”关。开展施工分包专项治理,强化日常检查,建立专项整改工作监督机制,督导各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并长期坚持和持续改进。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集团公司纪委每季度召开案情分析会,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增强总部办案力量,将原纪检干部监督管理室调整为监督检查三室。加大基层纪委执纪审查力度,下发《关于2019年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纪委纪律审查情况的通报》,组织开展对所属企业纪委查办案件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问责不严、避重就轻等问题。持续整改所属企业执纪宽松软的问题,对部分企业有关人员处理不到位涉及到“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开展“一案双查”,对相关人员予以追责问责。深化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对所属企业管理的中层以上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核实、处分处理情况,均纳入报告审核范围。今年以来共审核基层上报案件40余件。建立受处分人员纪律处分执行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在3月份制定印发《中煤集团纪委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办法》的基础上,7月17日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中煤集团纪委关于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办法>专项整治的通知》,对诬告陷害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推进惩治诬告陷害行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秩序;发挥跟踪督办、检查考核等导向作用,强化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制度的刚性执行。四是强化重点工作督办。建立完善督办工作机制,对集团纪委部署的重点监督执纪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实行“双周两单一报告”,半月报告联系单位重点工作、重点案件进展情况,有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是深入推进“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明确集团公司总部为战略决策中心和资源配置中心,采取战略+运营管控模式,对电力、煤矿装备、矿建施工、能源综合服务等业务板块实行战略型管控,对煤炭和煤化工板块实行运营型管控。制定实施总部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优化总部机构,撤销企业文化部,职责并入党委宣传部,撤销煤化工管理部、电力管理部,成立股份公司煤化工事业部和电力公司,职能和业务部门由18个精简到15个;调整厅局等具有行政色彩的机构名称和职务称谓,建立起市场化职级名称体系。制定总部权责事项清单,开展三批授权放权。修订印发集团公司职权配置手册(2020版),进一步明晰职权配置,精简部分管理流程,提高了管控效能和决策效率。按照“确有必要、注重实效”原则,印发《关于进一步精文减会、优化业务检查的通知》,制定了2020年文件、会议和检查管理计划,争取2020年发文数量同比减少15%以上、会议数量同比减少30%以上、检查数量同比减少35%以上。截至目前,国资委要求的9项“总部机关化”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将以加快转变职能、落实授权放权为重点继续深化整改。印发《关于二级企业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一企一策制订了专项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一体解决具有管理职能的各级子企业行政化机关化问题。二是持续落实“基层减负年”部署要求。集团公司精简优化检查11项,修订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将生产经营类考核指标由18项压缩到8项以内;优化检查考核方式,检查更多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减轻基层企业迎检负担;考核评价更加注重工作实绩,纠正过度留痕等机械做法。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国资委党委关于巩固“基层减负年”成效、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排忧解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开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变相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工作,查找问题、建立台帐、立行立改。加大典型问题查处曝光力度,今年1月对2019年以来集团公司各级纪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在全集团进行通报;开展“既领取公车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专项整治,对3家在京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给予领导班子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双面人生》,以案警示、以案明纪,持续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修订完善《中煤集团总部差旅费支出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从严规范执行,着力从制度和体制机制的根本上解决问题。四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创新督办方式,建立“及时动态调整、月度自查自评、季度调度协调”的重点工作督办机制,突出重点、持续推进上级决策部署和集团公司重点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压缩流转时间,落实首办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开展公文办理专项督办,逐个文件进行跟踪督促、统计分析,提高了公文运转效率和办理质量。

(三)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委常委会,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党建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印发通知对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条例》作出安排。组织开展2019年度部分二级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现场述职评议和2019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用党建考核结果直接调节企业领导班子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落地。召开党建考核通报暨重点工作部署会,通报党建考核及现场述职评议结果,有针对性地部署推动党建重点工作。召开党建培训交流会,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专题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党建工作整体上台阶、上水平。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对所属企业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进行了全面梳理,符合条件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部进入了党委班子。加强换届督导,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有关企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对今年需要换届选举的28家二级及重点三级企业党委逐一开展摸排,督促各单位按期换届,推动“应换尽换”。

2.持续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大力发现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部署要求,坚持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坚持每年举办优秀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动态更新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库。组织开展第五批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双向挂职工作,选拔7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艰苦复杂环境中经受锻炼,选调5名所属企业干部到总部挂职锻炼。今年以来集团层面提任70后干部5名、80后干部2名。二是严格执行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组织编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辅导材料》和《自查自检承诺书》,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集团公司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召开专门会议加强政策宣贯,压实填报责任,着力提高个人事项报告质量。增强年度考核刚性,2019年度企业领导班子优秀率为28.57%,企业领导人员个人优秀率为28.64%。加大领导人员交流力度,制定《符合交流条件领导干部交流方案》并稳步实施。三是推动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年度用工计划对“双百行动”试点单位(西安设计院、北煤机公司)、中煤能源研究院、装备研究院、开发公司等单位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国际化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均加大了支持力度,推动各单位加大引才力度,提高引才质量。建立工资总额支持政策清单,对“双百企业”类、科技创新类、孵化期及研究类、调结构类、“走出去”类、“提低”类等共六大类十二小类情况给予工资总额政策支持,健全企业拴心留人制度体系。加快制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制度,将双向贯通工作纳入本年度职称评审、技能鉴定工作总体部署,建立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并作出部署。通过2019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推动所属企业深入落实《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员工职业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关于“落实巡视整改和审计整改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轮巡视整改发现的“党组织作用逐级弱化”“党建和业务两张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遏制”等问题,与此次巡视组反馈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综合施策、一体推进,确保一抓到底、全面解决。审计署审计中煤集团反馈的58项问题中,50项已按时限整改到位,其余8项已基本完成整改主体工作,确保按照进度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中煤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还有不小差距,与国资委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尚未完成整改的22条措施中,有一些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开展,疫情缓解后大力推进;有一些涉及到体制机制等系统性改革,整改的任务依然比较重,需要继续付出不懈的努力;有一些已建立的机制、出台的制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严格执行。

下一步,中煤集团党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资委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抓好,全力以赴、扎实有力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发力,在学深悟透、领会要义上下功夫,在深入调研、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持续深入抓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整改,盯住不放、务求实效,以履职担当的具体行动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持分类施策,抓好巩固深化,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巡视整改进展和问题,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区分、分类施策,做到交账不“销账”。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定期分析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督查问责,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三)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推动中煤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把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整改、审计整改等结合起来,通过整改切实解决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实现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做强做优做大中煤集团的实绩检验巡视整改成效。强化成果运用,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将巡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认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提炼上升为制度规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推动中煤集团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取得新成绩。

(四)克服疫情影响,勇于担当作为,奋力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国资委党委“三稳四保一加强”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当前形势的重大判断和部署要求上来,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动态优化完善疫情防控举措,提高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推进生产经营秩序全面恢复,采取超常规的、针对性的举措,坚决遏制效益下滑势头,尽快实现稳定增长,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奋力实现全年主要经营目标任务,发挥好中央企业国民经济稳定器、压舱石作用,为实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82256400;邮政信箱: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集团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100120;电子邮箱dangban@chinacoal.com

 

中煤集团党委     

2020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伍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