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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召开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座谈会

文章来源:国资委纪委  发布时间:2006-10-17

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召开中央企业
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座谈会

  10月12日至13日,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召开了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座谈会。54家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或主管案件管理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探讨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新形势下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铝业公司纪检组等9家单位交流了做好案件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中央纪委监察部一室姚中一同志、办公厅案件管理局孙继光等同志出席会议进行指导。国资委纪委副书记、驻委监察局石巍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石巍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国资委成立以来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案件管理工作。3年来,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紧紧围绕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案件管理工作职能,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保证了各类统计任务的顺利完成,并做到数据准确、真实、连续。建立了适合中央企业特点的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培训,提高案件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案件管理数据库的资源,深入进行典型性、倾向性、综合性分析,为查办案件和堵塞经营管理漏洞服务。采用多种有效方式,发挥案件管理的跟踪督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作用,为推进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石巍指出,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如:一些企业对案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少数企业重办案、轻管理,对案件管理的数据统计不准确,报送不及时,动态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综合分析的整体能力有待提高;一些企业案件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石巍强调,中央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证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全局高度,不断提高对案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对案件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建立案件“零”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和“一案一整改”制度,充分发挥案件检查的源头治本作用。要加大科技投入,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构建办案手段科技化体系,提高案件管理的科技含量和工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注重对案件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政治责任感。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全面履行统计汇总、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等案件管理职能。即:进一步加强案件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要按照统计法规和案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案件统计资料的审核、汇总,提高案件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以及数据报送的安全性。加强对违纪案件的分析研究,积极探索“一案五报告”管理方式,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增强源头治理工作的前瞻性、预警性。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检查,促进依纪依法办案。加强组织协调,推动重要案件的查处。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督办机制,不断推进督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督办工作水平。

  通过这次会议,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提高了对做好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能,提高案件管理工作水平”的任务,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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