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新闻 > 正文
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14-08-11

国资发群工〔2014〕103号


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
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中央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国资党委干一〔2011〕198号)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强中央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国务院国资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于今年11月共同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国务院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大赛承办单位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共同组成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和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国资委群众工作局,负责大赛日常工作。承办单位成立赛区组委会,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开展赛事具体工作。

  二、大赛工种

  (一)话务员。

  (二)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互联网网络安全)。

  三、参赛范围

  参赛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不受年龄、资历和学历限制。

  四、表彰奖励

  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为国家级一类大赛。

  (一)获得大赛各工种前5名的选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其中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二)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选手,经大赛组委会核准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其中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对获得各工种大赛6-20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三)未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优秀选手纪念证书。

  (四)领导重视、组织出色、成绩突出的承办单位和参赛企业,由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

  话务员和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互联网网络安全)技术文件经专家组审定后,另行印发。报名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群众工作局联系人:阎道宏

  联系电话:010-6447192013810705647

  传  真:010-64471900

  电子邮箱:pingxuan@sasa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56号

  邮  编:100011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联系人:黄少山凌灿辉

  联系电话:010-58501152010-58502239

    13301166370

  传  真:010-58501584

  电子邮箱:lingch@chinatelecom.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1号中国电信集团工会

  邮  编:100032

  附件:1.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报名表


              国务院国资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4年7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