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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淑和在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研究局  发布时间:2012-01-05

深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工作
不断增强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黄淑和
(2011年11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近年来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王勇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对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上,我们推广了一些中央企业的先进经验,公布了64家中央企业的74项优秀社会责任实践,这些做法和经验对大家很有启发,希望大家互相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都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张德江副总理明确指出,中央企业要抓紧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主动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表率,树立负责任的良好社会形象。多年来,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升华理念、探索模式,社会责任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得到升华。大部分中央企业都深刻认识到开展社会责任工作的重要意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一些企业探索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使命、价值观和愿景,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社会责任观。南方电网提出的“万家灯火、南网情深”,中国石化提出的“每一滴油都是承诺”,中国五矿提出的“珍惜有限、创造无限”,这些社会责任理念生动感人,紧密结合企业自身业务特点,反映了企业的高尚追求。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远集团、国机集团等企业专门制定了社会责任工作规划,宝钢、中国华电、中国海运、中煤集团、中国华录等企业在公司发展规划中专门体现出社会责任战略目标,为稳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中央企业普遍建立了社会责任组织管理体系,明确了归口管理部门,多数企业在公司治理层面建立了有关社会责任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兵器工业、中国电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鞍钢集团、上海贝尔等企业设立了专门社会责任工作部门。许多企业制定了社会责任工作制度,并根据社会责任工作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一些企业积极探索创新社会责任管理新模式,建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风险管理体系,取得显著成效。许多企业建立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并与国际知名企业进行对标,发现自身缺项弱项指标,通过改进完善“短板”指标,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2006年仅有5家中央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截至目前,已有75家中央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国石油、中国五矿、中钢集团发布了国别报告,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发布了绿色发展报告,长江三峡发布了环境保护报告,华电集团发布了水电可持续发展报告。不少中央企业的报告获得了国内外有关机构的高度评价。许多企业通过设立“社会责任日”、建立社会责任示范基地、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创新社会责任沟通机制。

  二是珍惜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

  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中央企业坚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加大环保投入,推进节能减排,积极探索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产出的发展道路。到2010年底,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按可比价计算)比2005年下降20.3%;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36.3%,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36.1%,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3.7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

  积极探索循环经济绿色发展新模式。许多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业务,创新生产流程,实现绿色发展。宝钢坚持环境经营理念,努力建设绿色产业链,覆盖绿色研发、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营销、资源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鞍钢集团钢渣处理率和利用率分别达到100%和70%,保持了世界领先水平。中铝集团、中国黄金、神华集团、武钢、中煤集团等企业坚持矿产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中电投建设两处黄河土著鱼类增殖站,对保护黄河上游珍稀野生土著鱼类和生物多样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央企业积极发挥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节能环保装备、技术和服务。中冶集团、中国节能、中国钢研、机械总院、煤炭科工、恒天集团等企业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提供节能环保专业化服务,推动所在行业的绿色转型。南方电网2008年开始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工作,截至2010年底,节能发电调度工作累计折合节约标准煤700万吨。

  三是以人为本、尊重劳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央企业坚持完善和落实职代会、厂务公开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60%的企业在集团层面建立了职代会,所属二级及以下单位绝大部分建立了职代会,境内企业普遍实行了厂务公开,董事会试点企业普遍建立了职工董事制度。依法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保证合理的薪酬待遇,基本实现了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类基本保险的全员覆盖。通过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办理农民工工资卡、设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举报电话等措施,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积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医疗、养老等保险,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职工素质工程。中央企业不断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广泛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2003年以来,中央企业职工已有1682.7万人次参加了各类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315.1万人次参加了职业资格等级培训,127.7万人取得职业资格。积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央企业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1%;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人才比例由2003年的3.07%提升到2010年的7.9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94个百分点。不断深化班组建设,一大批优秀班组长脱颖而出。

  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职业健康。中央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2010年中央企业百亿元销售收入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53%。建立完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预防各种可能的伤害,切实保护职工群众职业健康安全。

  四是勇于担当、关爱社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中央企业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影响,在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服务“三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抗击雨雪冰冻、汶川和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特殊时期,在保障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利比亚撤侨、广州亚运会等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信得过、拉得动、打得赢,充分发挥了中央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积极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央企业积极创新扶贫形式,通过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等多种方式,在产业开发、整村推进、劳务输出、居民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93家中央企业定点扶贫189个国家重点贫困县,涉及全国21个省市区、8300万人口。“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开展各类扶贫项目1621个,选派扶贫挂职干部403人,组织各类培训257期(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5.82万人次,在扶贫开发中捐建、援建和修缮大量学校,改善了办学条件。许多中央企业在新疆、西藏开展文化、教育、环保、卫生、医疗、援建、技改、抗灾、捐助等各类援疆援藏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地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据不完全统计,2008-2010年中央企业累计对外公益捐赠133.7亿元。宝钢、中国移动、中远、招商局、华润、南方航空、国家电网、神华等企业建立了企业基金会,探索企业慈善公益事业的规范化管理模式。东风汽车捐资1000万元设立东风帮扶大学生“村官”专项基金,帮扶大学生“村官”开展建设新农村工作。港中旅集团积极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开展“薪火相传”国民教育活动,增进香港青少年对国民身份的认同和对祖国的归属感。

  中央企业在海外投资贸易活动中,模范遵守所在国法律,尊重所在国习俗,保护当地环境,维护当地员工权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葛洲坝集团在非洲大力实施“属地化”发展战略,增加当地就业机会,积极参与当地的教育、医疗、赈灾等公益事业,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对外工程承包最具成长性和影响力的企业之一。中国海油实施印尼项目时,在作业区周边海域种植14万株红树苗,并进行珊瑚礁人工养殖和鱼类养护等工作,保护和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中钢集团所属中钢澳洲中西矿业有限公司设立专门的“社区基金”,促进社区经济、环境、人文等多方面发展。中国有色建立了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带动了当地多个行业的发展。

  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在中国社科院等有关学术研究和中介机构的第三方评价中,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工作都获得了较高的评价。国际社会也对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中国移动连续四年入选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DJSI),国家电网的社会责任实践案例入选美国哈佛商学院案例,中国五矿获得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环境先锋企业荣誉。中央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工作虽然时间不长,但做出了不少精品和亮点,取得的成绩很大,获得的国内外赞誉也不少。我们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从事社会责任工作的同志们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会责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和全球气候、环境、人权、贫困等问题关注度的提高,随着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国际国内广泛关注的重要议题,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是顺应剧烈变化的国际经济形势的迫切需要。综观全球,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日趋深入,目前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是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发展,环境保护、气候变暖、能源保障、粮食安全、消除贫困、重大灾害救援等全球性社会问题日趋严重,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随着经济全球化、市场化的深入,企业作为配置全球资源的主体,地位越来越高、影响越来越大,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参与解决全球问题、履行全球社会责任寄予厚望。今年初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严重抗议,对环境的关注度进一步提升。美国发生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占领者打出“我们是99%”、“反对金融企业贪婪”等口号,反映出民众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新的更高要求。二是企业社会责任呈现标准化新趋势。一些国际组织和机构颁布企业责任标准,联合国在2000年正式启动了“全球契约”计划之后,继续深入倡议企业将全球契约十项原则贯彻于企业战略、管理,并要求大企业引导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实施,实现十项原则的全面覆盖。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第三版(G3),从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社会责任指标,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提供了框架,目前正在加紧制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第四版(G4)。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2010年11月1日发布了社会责任指南ISO26000,这是迄今为止最具系统性、最为完整的社会责任体系,不仅对社会责任进行了权威的解释和定义,还对社会责任融入组织提供了框架指南。虽然国际标准化组织强调ISO26000是一个不适用于认证的标准,供组织自愿选择使用,但考虑到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影响力,必须充分估计ISO26000可能给全球各类组织社会责任工作带来的深远影响。三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呈现出刚性约束新趋势。近年来,社会各利益相关方越来越踊跃参与、影响和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资本市场出现了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指标体系,投资者出现了责任投资新潮,行业巨头要求商业伙伴或者产业链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对企业商业活动的影响和约束日趋严格。在各个利益相关方推动下,世界银行等组织要求将社会责任标准融入投资活动中,西方一些国家已经或正在准备征收碳关税,有的甚至可能成为新的投资和贸易壁垒。企业社会责任的自愿门槛不断上升,必尽责任的范围越来越大,愿尽责任范围在缩小,越来越多的软约束变为硬约束。中央企业要想实现“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的目标,必须大力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培育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的责任竞争力新优势。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大。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对构建和谐社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情、国情深刻变化的基础上,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指导思想。并且提出,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源配置主体,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和中坚,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担负着光荣的使命和责任。更好地推进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创造能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是中央企业做强做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内在要求。做强做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是“十二五”中央企业发展的核心目标。分析世界一流企业,无一不是具有强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突出表现在自主创新能力强、资源配置能力强、风险管控能力强、人才队伍强,突出表现在经营业绩优、公司治理优、布局结构优、企业形象优,在国际同行业和消费者中具有卓越的影响力。这些都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议题。这些年中央企业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有了很大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意识还不够强,社会责任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任务还很重,维护各利益相关方权益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集约式发展、绿色发展还需要大力强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还很艰巨;企业内部还存在一些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活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透明运营和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塑造央企品牌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要通过进一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软实力,使中央企业的竞争力不但体现在规模和实力,更要体现在形象和品牌的影响力。

  三、大力实施和谐发展战略,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在去年年底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王勇同志提出了中央企业“十二五”时期总体发展思路,概括起来是:围绕“一大目标”,实施“五大战略”,加强“三大保障”,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深入实施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国际化经营、人才强企、和谐发展五大战略,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监管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全面提升中央企业整体素质和发展质量,增强活力,壮大实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按照这个总体思路,今年9月份国资委制定发布了《中央企业“十二五”和谐发展战略实施纲要》,提出要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载体,立足战略高度认识、部署和推进中央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为实现“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目标提供支撑。实施和谐发展战略,对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央企业要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和谐发展战略的实施。

  今年是和谐发展战略实施纲要的公布年,明年是实施和谐发展战略的关键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和谐发展战略在中央企业落地、生根、发芽。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谐发展战略实施纲要精神。要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全面理解和谐发展战略的内涵,准确把握战略的核心和要求。二是制订本企业落实和谐发展战略的措施。和谐发展战略实施纲要提出了“三个显著”目标,大力推进“五个建设”。各中央企业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本行业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具有本企业特色的和谐发展战略实施路径,持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全面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目标。三是加强典型引导、重点突破。要在重点子企业中选择部分企业重点推进,积极探索实施和谐发展战略的经验和办法。国资委将选择若干中央企业重点推进和谐发展战略的实施,总结先进经验予以推广。

  (二)积极探索实践,着力提高社会责任管理水平。

  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作保障。中央企业要加强社会责任工作的组织、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执行有力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一是进一步健全社会责任工作组织体系。要加强领导,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治理机制。要明确企业社会责任推进的归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专岗负责社会责任推进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要组建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构。二是进一步明确社会责任工作职责。要清晰界定各部门、各层级、各岗位在推进社会责任工作中的职责职能,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在各部门设立专门的社会责任工作联络人,配合企业社会责任推进工作的开展。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责任工作制度。要以构建实施和谐发展战略的长效机制为着眼点,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治理、融合、绩效、沟通机制建设,进一步理顺流程,与企业经营决策、运营、考评的闭环全面融合,确保发挥实效。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环境管理等体系,切实构建起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确保企业开展负责任运营的管理制度体系。四是不断进行对标提高。要根据国际社会责任标准和有关规范,积极开展与行业内社会责任领先的国际标杆企业的对标,发现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不足与改进方向,提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三)选准责任议题,大力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不是要求企业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而是要根据企业业务特点,关注与企业运营活动最为相关、对利益相关方具有重大或潜在影响的实质性议题。中央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优势,选准与企业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的责任议题,确定履责重点。一是进一步将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比如,对向广大消费者提供食品、药品等行业企业来说,要将社会责任议题聚焦在提高产品质量上;对可能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重化工、电力等行业企业来说,要将社会责任议题聚焦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上;对资源开发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来说,要将社会责任议题聚焦在资源的永续利用上;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企业来说,要将社会责任议题聚焦在提高顾客满意度的服务上。二是进一步提高慈善工作的水平。在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后,中央企业进行慈善和捐赠的规范性有了很大提高。要进一步规范企业捐赠,提升透明度,增强企业公益事业的主动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切实提高企业慈善水平。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设立企业基金会的形式,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三是积极推进社会责任投资。社会责任投资在近年来得到高速发展。中央企业在吸引战略投资者,开展并购重组、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合作时,要注意对合作伙伴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估,选择社会责任绩效好的企业开展合作。我们在考虑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方向时,也将把社会责任绩效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鼓励、支持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中央企业重组、并购中发挥领头羊作用。

  (四)强化沟通和透明运营,提高企业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

  企业社会责任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中央企业要大力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交流,增强运营的透明度。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制度。我们明确要求所有的中央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目前大部分企业已经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没有发布报告的40多家企业要抓紧开展这项工作,按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已经发布报告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报告质量,增强报告的时效性,提升报告的规范化程度。国际业务比较多的企业要创造条件发布社会责任国别报告,提升企业在全球负责任运营的形象,增强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二是积极开展“走进央企”活动。要创新与利益相关方有效沟通的方式,有条件的企业要通过社会责任示范基地、开放日等形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在校学生、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走进央企、了解央企,增进理解和共识。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责任日常信息披露。要围绕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重大问题,及时通过媒体、网站、会议等各种方式和渠道,披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要提高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及时披露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合规处置好突发事件。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中央企业模范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效,积极主动地回应社会关切,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五)履行海外责任,大力提高企业的国际影响力。

  随着“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中央企业的国际影响力越来越大,国际社会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海外经营中的社会责任工作。一是要严格遵守所在国法律,尊重所在国的民族文化和宗教习俗,坚持诚信经营,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保护当地环境,抓好安全生产,积极聘用当地员工,维护当地员工权益。二是要坚持多方共赢,发挥中央企业在资本、技术、品牌、信誉、渠道网络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带动当地产业链企业共同发展,实现价值共享。三是积极参与所在国公益事业,支持社区的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同志们,大力实施和谐发展战略,推动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客观需要,我们肩负的任务十分繁重,责任十分重大,使命十分光荣。我们一定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热情,推进和谐发展战略的实施,不断提高社会责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落实中央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实现“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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